所以他就问了:“你看这个干什么?那里不都给了你一套房子吗?住腻了,想换新的?也行,看你喜欢哪套就跟我说。”
郑昶撇嘴:“我帮朋友看的。”
郑辉心里一动:“朋友?”
郑昶说道:“就是那个跟我一个宿舍的林岐,他想在帝都买套房子,托我给他找,我想着既然他要来,不如就住我旁边,买我们家的房子得了呗。到时候,我还可以给他拿个内部价,省点钱。”
郑辉的心情,就有点复杂了。
他弟弟活了二十出头,什么时候见他为家人以外的人这么贴心过?
再想一想之前林岐对他下的保证……郑辉叹口气。
这俩人的关系,是真够好的吧。
第112章 “登堂入室”
有了郑辉的帮助,郑昶找起房子来就更方便。没多久,他就在这位大哥的推荐下做出了决定,选择了一幢符合要求,也正好跟他的某幢房子比邻而居的单人别墅。这别墅在帝都也属于比较抢手的小区里的,价格跟林岐本身所在的那个罗兴市自然就不同,差不多面积的别墅,那边不过是一千万,平均每平方一万多而已,这里哪怕是郑昶给出的内部价,也要三千万,而如果往外卖……那价格还得再增添个一千多万,平均每平方七八万。
选定以后,郑昶就把图片拍下来,给林岐发了过去。
没多久那边发来一个简单的表情符号:ok
于是,就这么说定了。
接下来,郑昶又照顾了自家嫂子几天,才在郑辉的催促下,回到了罗兴市。
这时正好是晚上,所以郑昶压根没回自己别墅,而是到隔壁别墅前按响了门铃。
门开了,露出林岐一张略带诧异的脸,然后,林岐就露出了笑容:“你回来了?”
郑昶心里突然就很舒坦:“回来了,给你带了礼物,还有我今晚在你这住。”
林岐好笑:“没问题,进来吧,我让厨子给你做点吃的。嗯,刚下飞机吧,要点清淡的?”
郑昶心情特别好:“都听你的,什么都行。”
林岐眉毛一挑,就把他放进去了。
这家伙,希望在给他改命的时候,他也这么听话吧。
到了客厅,郑昶就把兜里揣着的东西拿了出来,往林岐那边一扔。
那东西在灯光下好像有流动的光华闪动,显得特别的美丽——林岐眼疾手快,接在了手里。
入手温润,质地坚硬。
林岐低头一看,居然是一个羊脂白玉制成的扳指,花纹精细,细腻而美丽。论重量,得在五十克以上。
普通的羊脂白玉也得大几千一克,这一块明显是极品,每一克必然在一万以上,再加上它的年份、雕工……总价值往少了算,也得六七百万,如果拿去拍卖或者遇上了喜欢它的人,起码上千万。
这是……出行一次带回来的“手信”?
他就没见过这么贵的手信。
林岐嘴角微抽,觉得这礼物略烫手啊。
尤其是,极品羊脂白玉根本是有价无市。
更让人纠结的是,郑二少刚才是直接扔过来的,要万一他手慢了没接住,这玩意砸到地上,那不是一千万听个响吗?郑二少这家伙,要是在古代做了皇帝,那百分百就是个昏君啊!
所以,林岐就把这扳指往回递:“这个也太贵重了,二少,我不能要。”
郑昶拧着眉头:“你跟我客气什么?这是我在自己的收藏里找的,都掖着好多年了,临时找出来,觉得适合你就给了呗。你这么推来推去的,看不起我啊?”
林岐被噎了一下。
好吧好吧,你大爷,你挥金如土。
想到自己给这二少改命得做出的“牺牲”,林岐推不了也就不推了,他很干脆地把扳指戴在左手大拇指上,说道:“那我就不跟二少客气了。”
郑昶就问:“你很喜欢对吧?”
林岐爽快道:“很喜欢。”
郑昶满意了:“你喜欢就行,戴着好看。”
林岐点点头:“我会经常戴的。”
郑昶看林岐用右手摸着转动这扳指,看出他是真心喜欢,心里更满意了。
果然他查的东西有用,很多人都说,给喜欢的人送东西,越贵越能表现心意,而且不仅贵,还得有格调,这扳指就很合适嘛!店哥也说了,要投其所好,他就觉得,神棍林既然是做神棍的,对那些什么鬼铜钱都爱不释手的,羊脂玉也是古物,应该也喜欢。
看,他这不就是做对了?
林岐的确对这羊脂白玉扳指深具好感,除了它本身的质地和样式合他心意以外,就是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灵光。
灵光代表什么?代表这扳指其实也是一件法器,而从它本身的性质来看,这属于意外而成的,在它很多年前的主人手上时,应该就只是单纯的祈福而已。
到现在,林岐戴着这扳指,有时候不需要驱鬼符,就能让很多心怀恶念的鬼,在这白光中退开了。以后,可以给他省钱。
接下来,鬼厨把给郑昶的饭菜做好了,一个鬼仆把它端出来后迅速消失。
郑昶看到那鬼仆,身体还是僵硬了一下,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比起最开始的时候,可是好了不止一点半点。
林岐见郑二少更加“坚强”,不由得弯弯嘴角。
郑昶也是忽略了自己浑身的不舒服——想泡到神棍,他已经有意识在消除自己的弱点了嗯。
吃过后,林岐和郑昶上楼休息。
因为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