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在男人guī_tóu的缝隙上,勾得他恨不得直接把他肚子里射满自己的子孙液。
男人想到做的,果然搂住他的脖子,腰一挺,性器似活了一般在酥软的谷道中跳了一回,便射出来。
林之卿埋在他肩窝的头忽然抬起,看准了殷承煜因极度兴奋而凸起的青脉,狠狠地咬了下去。
这里是人的要害,殷承煜护体内力一弹,虽是有些许保护,但还是被林之卿得逞了,鲜血似泉涌地pēn_shè出来。
殷承煜大骇,慌忙放开少年,忙不迭地捂住脖子,点了几处穴道,止住血流。
“贱人!”殷承煜站起身,大半个身体都被鲜血浸染,脸上也喷了许多,形容十分可怖,血甚至流到桶中,染红了水。
林之卿嘴上沾着血,被干得不成人样,可还是扬起唇角,轻声道:“我就是要捅你心窝!”
浅浅一笑,竟是好似地狱归来的罗刹,让殷承煜也双眸一缩。
殷承煜随意擦洗了下身上血渍,把林之卿晾在水里,迈出桶外,仔细包裹了颈部伤痕,披上外衣。
“你属狗的?”
林之卿冷笑道:“你不是连狗都不如吗?”
殷承煜无事人一样把浸在水里的少年抱起,也不顾水渍沾满长衫,把他温柔地放到床上,用大毛巾仔细擦干了,再拿出膏药替他涂。
“这是生肌祛疤的良药,包你不出一个月身上光滑如初。”
林之卿没了力气,任他折腾。
殷承煜规规矩矩地涂过药,叫人把鸡汤热过了,用汤匙一勺一勺地喂他,好似被咬的那一口根本不存在,对待林之卿像是最亲密的爱人。
林之卿早就见识过他反复无常的性子,隐隐预感他一定会把受的委屈加倍报复回来,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金黄的鸡汤就送到唇边,林之卿紧紧抿着唇,但那人还是执着地递在那儿,浓浓的香气扑进他的鼻子。
林之卿许久没有正经吃过东西,早就被食物俘虏了心神,果然没坚持住多久,就乖乖张开嘴,吃下殷承煜喂过来的东西。
殷承煜笑眯眯地一勺接一勺,还不忘细心地把汤吹一吹,把林之卿沾着油的嘴角擦干净。
好不容易吃完一碗,林之卿累得骨头都硬了,殷承煜才自行盛了饭自己吃。
林之卿松口气,眼前似乎是不会被修理,他自忖船到桥头自然直,此时担心也无用,吃饱喝足又经历过一场欢爱,有些昏沉。
殷承煜把林之卿抱在怀里,两人紧紧搂着相拥而眠,令半梦半醒中的林之卿恍惚回到师尊的怀抱,被珍而重之地抱着的滋味实在太好,让他不由地要忽视那人曾经施加给他的痛苦,只余温暖入骨的疼爱。
如殷承煜所说,两人停留在兰州城大半个月,身上伤养好七七八八,也没有白衣教来打扰,殷承煜对他殷殷如君子,连擦洗等接触也都规规矩矩不越雷池一步。
如此一来林之卿也省了提心吊胆,安然若素地享受着殷承煜的殷勤,伤好得更快。
等到血痂都开始掉,林之卿闲的要长毛,无聊地揪着掉下来的皮。
殷承煜才进门,看到林之卿的举动,脸色一变,喝到:“你做什么?”
林之卿懒洋洋地把一块接下来,摆在桌上:“帮他们掉下来。”
“这样会留疤!”殷承煜拧着眉头,抓住他的手,看身上已经被揭开的皮肉呈现出泛白的肉粉色,痛惜道:“你知道我费了多少力气才让你不留疤,你这样会毁了我的心血!”
林之卿满不在乎道:“男人没有疤,算什么男人?”他自嘲一笑:“哦,对,你从来不把我当男人。”
殷承煜握着的手紧了紧,把盛药膏的小瓶子丢到他身上:“自己擦,我们明早就走。”
“去哪里?”林之卿坐起身。
殷承煜把两人的随身衣物打个包裹:“治病。”
林之卿道:“我死了不是更合你意?”
殷承煜似乎有些无奈道:“闭嘴!”
林之卿意犹未尽地闭住嘴巴,百无聊赖地歪着看殷承煜手脚麻利地收拾,不知为何心里有些怪怪的。
这人挺有做主妇的潜质。
在冒出这个念头时,林之卿连忙打住不敢继续想下去,嘴角却是悄悄弯起一个角度。
羞耻
结算完房钱,殷承煜领着林之卿出了客栈门,一个人便笑吟吟地迎上来,俯身拱手道:“主子。”
只见他浅杏色春衫,眉目如画,清俊可人,正是许久不见的荆衣。
林之卿乍一见他,喜形于色。在谷中时荆衣与他走的甚近,虽然他城府颇深,但实在是一个令人感觉十分舒服的人,林之卿对他很有好感。
荆衣早就听说林之卿跟在殷承煜身边,并不惊讶,笑道:“林公子,好久不见。”
林之卿忙回礼道:“是啊……”他心想此时此景见着他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便不客气地道:“能见到你,我高兴的很。”
荆衣点点头,接下殷承煜手里的包袱。
殷承煜的脸已经黑如锅底,轻轻哼一声道:“你们倒是叙上旧了。”
荆衣无奈摇头,柔声道:“主子,我们也是老相识。”
殷承煜不置可否,打了个呼哨,一匹老马拉着一辆半新不旧的青篷车从街角转过来。
荆衣把包袱等物放到车上,把殷林二人让到车上,自己则坐到驾车人的位置上,回头道:“天儿闷热,但风沙大了些,就不要掀帘子了。”他自己则戴上一顶乌纱斗笠,鞭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