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方却是在商议后,特意用碳元素测笔测定了医案的年代,再次驳回被告的说法。
希蓉又适时提请测定诗词本写作时间,并且提出了被告绿湖石居的侵权。
经过一大上午的辩驳争执,法院最终给出了判定:“各项证据均显示被告的盛世仁医系抄袭原告无疑,且被告另一部作品绿湖石居大量使用原告诗词,亦构成侵权。责令:第一被告在三日内撤销发表在绿洲文学网上的文学作品盛世仁医;第二被告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文学作品绿湖石居中的诗词全部替换;第三追加星际娱乐责任,责令其在三日内撤回所有关于盛世仁医的宣传和播放,一个工作日内将影视作品绿湖石居中诗词全部替换。第四,被告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费合计670万元。”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