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今天他一身衣服全是时尚新款。
沈一岑思索一番,诚心建议:“要不辞了单干?你也不是没本事,在他那儿受气还不如到我店里落脚,一张桌子一壶咖啡,点心总是少不了你的。我还想把你养胖点呢,你这脸,硌手。”
魏林咬着杯沿,瞪着眼又红着脸,那皱着眉的样子忒可怜。
沈一岑轻笑了下,把手收回来。他和魏林认识这么多年了,哪里不能看出一点端倪,便直说:“你还是喜欢。”
魏林默了一会儿,说可不是嘛。说完自己摇头,又接了一句——也要看人的真心。
真心,其实最难自证。
魏林的上司楚柯,沈一岑之前见过一次,确实是八面玲珑的总裁范儿。可男女荤素不计,倒不是说人家滥情,只是他的每段深情的时间都有些短,对象也不是魏林这样的普通人,有资本好聚好散。可魏林是死脑筋,要是喜欢的人不喜欢他了,也不知要生出多少波澜。
再说沈一岑自认是操心命,哪怕这世道对人相爱已经宽容许多,他还是怕魏林吃亏。这小子从小到大吃亏太多,估摸着脑子快要傻了。
沈一岑灵光一闪,道:“要不今天到我家来吃饭吧,吃完我把老曾支走,你和我爸聊聊。”
魏林和沈一岑十几年前就是狐朋狗友,知道他有两个爸爸,以前谈恋爱那叫一个轰轰烈烈。后来他出去上大学再回来,也经常去沈家吃饭,按沈一岑的话说,他倒也算是半个沈家人。
也正因如此,他知道沈一岑近几年老是被曾先生催婚,搬出来住也是如常。这一听他说要回家吃饭,魏林被感动得眼里水汪汪的,紧握着沈一岑的手,说:“兄弟啊!”
“嗯,爱你。”沈一岑对魏林的感动有些莫名其妙,上手揉揉他的脑袋,心说我大概是太帅了,那就不告诉他今晚是谁做饭了。
没半点觉得自己缺德的。
魏林风风火火地回公司拿东西去了,沈一岑收拾好吧台,待在店里的男人似乎完成了一篇稿子,心情还不错,同他打了招呼就离开,玻璃门关闭带着门把上的铃铛,铃铃地显得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