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游戏可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
“江,你终于醒了。”
逆着光,随着男人的走近,江以闲看清了他的样子,虎背熊腰,模样英俊,即使是和其他人一样的乱糟糟的头发,也能展现出不一样的狂野。
才打猎回来狂野也能理解。
能不一样吗?眼前这货可不就是把女主捡回来的男主之一吗?
狂野的男主有一个特简单的名字,欧文。
说起来欧文是认识江以闲这个身体的原主的。
毕竟同样是部落的酋长的孩子,小的时候,部落赶集或者是交换日的时候,他们也是见过的,如果不是不属于同一个部落,原身的父亲恐怕会直接让两人定亲。
江以闲摸了摸自己的脸,没发现有任何奴隶的印记后,才装作认出男主的样子,道,“……你是欧文?”
欧文并不意外她认识自己,或者说,并不关心这个问题,问道,“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迷雾丛林?是部落迁移走散了?”
迷雾丛林的凶名远近闻名,相邻的几个部落打猎都从来不去那,有些胆小的,惜命的,更是连路过都不敢。
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突然出现在迷雾丛林,显然是出了什么事儿了。
江以闲知道他想问什么,无外乎是能让一个酋长之子突然晕倒在凶名赫赫的地方的原因,他猜到是部落迁移,更关心的却是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部落。
江以闲说出了狼群的缘故,一下子就把欧文的心给提起来了,又听见狼群进攻的方向与自己部落相反时,才松了口气。
这个世界,稍微强一点的野兽都能逼得人类不停地离开原来熟悉的生存之地。
等信息交流完毕,江以闲又直白地问,“我的部落已经不知道迁移到哪里去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里暂住?”
“江,你知道我们有这个规矩,只要被捡回部落的女人,是没有自由权的。”
“我听说,你们之前也在迷雾丛林里捡了个女人?”
☆、第2章 女王与奴隶2
当然,并不是他想的那样,除了他所在的石禇部落的人之外,就只有江以闲一个人知道罢了,现在的他和现在的石禇部落远没有后来那样有名,风吹草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
要知道女主的魅力是无穷的。
“她的身体也很虚弱,还在隔壁躺着。”欧文说。
江以闲出现的时间很妙,刚好在欧文救了昏迷不醒的潘茵茵之后还未曾烙下奴隶印记之前。
平心而论,任何一位姑娘,或者说任何一个人都不想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奴隶。
接着江以闲提出要看看她,欧文估计是抱着迟早都是要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想法,又看在小时候略微有几分交情的份上直接就同意了。
江以闲的身体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直接干掉欧文这个彪形大汉都没有任何问题,装着虚弱的样子,一步顿一步地到了墨口中的隔壁,真他娘的远的隔壁。
看到潘茵茵脸的时候,江以闲突然想起一句话:努力都是有回报的。
真不愧是n‖px文里的女主,那可怜兮兮的样子,真他娘的好看。
“以后你就和她住在一起吧,明天我给你们烙印。”就在江以闲沉醉在女主的美色下的时候,欧文突然说。
烙了印的奴隶才不会随便被抓,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呢,蛮荒虽然不知道这句话,可是意思却是懂的。
江以闲替潘茵茵拉了拉下滑的兽皮,说,“烙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只有比自己强的人才有资格烙印吧。”
欧文楞了一下,看着江以闲纤细的胳膊,问,“你还想挑战我?”
蛮荒所崇尚的是公平对决,追求勇猛、正义、不屈服、不逃避。
无论是谁,无论对手是谁,都不能拒绝。
欧文虽然看不上江的小胳膊小腿儿,但是也点头答应了。
那看似老实忠厚实则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轻蔑的样子,引来江以闲不置可否的嗤笑。
是的,里欧文的人设就是忠厚老实的忠犬,只不过是对女[m.23dus.cc 爱上读书吧]忠犬,对其他人……呵呵。
江以闲当然明白这个规矩,甚至名正言顺地下个套让他跳进去,为自己在这个新的地方立威。
在这块大陆,没有什么比实力更让人心服口服的东西了。
这么多世界下来,江以闲最喜欢的就是能用武力解决的事物。
b级的身体数据可不是说笑的,在这个b级世界里,她江以闲就是最强大的人。
别说一个男主了,再来十个,她也能干趴下。
石禇部落的人一听欧文要和一个女人对决,都起了看好戏的意思。
要知道欧文可是石禇部落公认的最强大的勇士,在往常的对决中更是出了名的狠,这个女人可真是不怕死。
露天的石台上,在所有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下,江以闲快速地解决了这场对决。
甚至没用上任何技巧,就一个来回,在所有人都没有看清的情况下,就看见自己心目中的最强大的勇士,以最狼狈、最耻辱的姿态趴在啦石台边,脸上鼻青脸肿,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江以闲瞥了眼下面的人,用□□的脚,踩在欧文的背上,说,“我要谢谢你没有给我烙下奴隶印记,今天就到这里吧。”
欧文捡到她的时候,看她身体太过于虚弱,按以往的经验,再有什么伤口,恐怕会直接感染致死,所以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