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法律第一次对境外黑社会组织渗透和境内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作出的明确、科学、严厉的惩处依据,一举解决了多年来对黑社会犯罪“法无明文规定”之弊端,开创了世界“反黑”史上的先河,无疑是对世界法制建设的一大贡献!
但是,目前一些司法理论界的研究者和司法实践者研讨认为:黑社会犯罪作为刑事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形式之一,新《刑法》对此量刑明显偏轻:带黑社会性质的集团“老大”和骨干头目,基本都是罪大恶极的惯犯,应从严从重惩处,新《刑法》对此应单列条款;凡包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都是党政领导干部和政法人员,基本都与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交织在一起,在犯罪行为上有明显的“故意”,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甚至从严从重,唯此不能堵塞黑社会犯罪向政治领域渗透的缝隙和通道;对一般黑社会犯罪成员的处罚形式过宽,在执法澡作中仍难避免“降格处理”或“避重就轻”的弊端;对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入境犯罪处罚过于笼统,量刑偏轻,应以完善《外管法》为基础,建立反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入境犯罪处罚专门法规,等等。无疑,这些都将是有待于司法理论与实践和立法机构深入研讨逐步解决的新课题!
启示与思考之三:“反黑”要与反腐败结合,扫除“保护杀,粉碎”关系网“每当警方打掉一个或一批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或犯罪集团,社会上就不时冒出一些疑问:为什么这些社会渣滓能在一地多年称王称霸,胡作非为,横行不法呢?为什么在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中由党和政府派出的侦查人员居然要经过长时间的艰苦调查才能侦破案件呢?为什么警方一场接一场地开展”严打“和专项斗争,就是触及不到一些有钱有势的犯罪分子呢?政府往往用”打击不力“一词来解释一些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长期存在的原因,然而为什么在很长时间内一再出现”打击不力“呢?
剖析典型案例人们发现:几乎在每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后面,都有一张渗透到党政部门或执法机关的“关系网”,都有一些腐败分子利用职权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杀,致使流氓恶势力与某些社会腐败现象勾结在一起,沆瀣一气了!
——哈尔滨警方打掉的以“乔四”宋永佳为首的5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三年间作案130多起,把个北方名城搅得乌烟瘴气,竟未受到惩处,根子就在于公安政法、银行、基建、供销、房地产等部门有近百名干部充当着他们的“保护杀,其中处级干部20余名,科级干部30余名;——震惊中外的海南拾南霸天”王英汉,在原县委书记、原公安局长等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庇护下,在澄迈县横行6年,作案28起,未立案的11起;抓获凶犯未查清案情就放人的7起;由王英汉说情“私了”的5起;降为治安案件的3起;移送检察院的仅2起:一起私藏军用枪支案,检察院认为构不成犯罪未予批捕;一起非法买卖7支军用枪并拒捕,又被检察院免诉和缓刑,既使王英汉被捕关押中,仍从狱中捎出“密信”,让内弟找李检察长“疏通一下关系即可”!
——齐齐哈尔市警方打掉的带黑社会性质的集团“老大”潘家长,垄断全市蔬菜、果品、钢材市场后,不惜重金拉拢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编织关系网。潘为母亲过六十大寿摆宴席,仅政法干警前往道喜的有20多人;潘带人杀人案发后,收其贿金搞假案、通风报信、为其开脱的从公安局副局长到科长、干警就有8人;潘家长被关押后,每天到公安局讲情的党政干部至少三五辆轿车,甚至有人直接打电话威胁公安局长和办案人员;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公开宣称:潘家长是改革典型,搞活了市场经济,把他打掉了,全市吃菜就成问题了!
——贵州省警方侦破的凯里市“金井帮”集团“老大”潘万发,千方百计用金钱美女拉拢行贿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被其拉下水充当“保护杀的有9人,其中局长1人,科长4人。
某局长接受其2名美女长期“服务”后,致使国家损失17万元;某监狱科长接受其7名美女“服务”后,竟将微型冲锋枪借给潘作案;从检察院法纪科长到驻地派出所长,都成了他的铁杆哥们,使其有恃无恐称霸一方,疯狂作案达5年之久!
——辽宁省义县警方摧毁的以大榆树慎党委书记于平印为首的“家天下”犯罪集团,垄断了全镇党政财等大权。于平印擅自提拔长子当了党委秘书,次子干了工商所长,三子当了武装部长,四子当了镇饭店经理,长媳当了镇委组织委员,弟弟、侄子、干儿子等14名亲戚把持了交通、林业、土地、教育等重要部门的实权,镇党委7人开会,有其一家4口出席,在全镇建成了水泼不进的“土围子”。不到4年时间,这个“家天下”集团就吃喝挥霍公款50余万元,qg作案9起,流氓伤害案23起,敲诈勒索案50余起!
江泽民总书记早就告诫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