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有座很有名的楼,就叫大亨楼。
因为这里本是只有大亨们才能来的地方。
这地方本来叫牡丹楼,但通常都没有牡丹,只有大亨。
所以牡丹楼就变成了大亨楼。
大亨的意思,就是很了不起的大人物,北方人也许听不懂。
可是江浙一带的人,说起“大亨”这两个字的时候,都立刻会肃然起敬的这种表情无论什么地方的人都看得懂的。
现在正是黄昏。
黄昏,通常也正是人们最容易花钱,最想花钱的时候。
要花钱到这里来真是再好也没有了,在这里喝一壶茶就要花你好几两银子。
除了每样东西都比别的地方贵七八倍之外,这里好像也并没有别的特别之处。
牡丹早已经谢了,楼外的栏杆里,都摆着几十盆菊花。
菊花开得正艳,蟹也肥了。
吃蟹赏菊,对花饮酒,不但风雅,而且实惠,正是种雅俗共赏的享受。
楼上几十张桌子,空着的已不多。
到这里来的男人,个个都是满面红光,都是穿着鲜衣、乘着骏马来的,有的佩剑,有的摇着折扇,剑上都镶着宝石明珠扇面上都是名家的书画,女人们当然都打扮得千娇百媚,好像到达里并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珠宝。
却不知道她们本身也正是被男人们带到这里来炫耀的。
一个男人身旁,若是有个满身珠光宝气的美女,岂非也正是种最好的装饰。
凡事都有例外……今天晚上这里有张桌子上,只有两个男人,他们都没有带女伴来,不过绝大多数的人见到他们,都认为他们完全不需要女伴的装饰。
一个穿着一身深蓝锦袍,左眼戴着眼罩,却没有破坏五官的美感,邪魅冷傲,皎若冷月。另一个却是一身黑衣,五官俊朗却面无表情,叫人只敢远观而不敢靠近的冷寂。
没有人能猜到这两个人在说些什么。
“现在是秋天……”叶浩然肯定地说。
沈陌挑眉问道:“所以你想告诉我,这东西把时间弄错了?”
“千年时光,九个月是很小的误差。”叶浩然漫不经心地承认了。
沈陌淡定地看了眼叶浩然,什么也没有再多说。
沈陌一贯喜欢靠窗的位置,方便看到外面的情况…又不太容易被里面的人注意到…
一瞬之间九个月,时间一向过得如此快,沈陌其实不太着急。
一辆崭新的、用八匹骏马拉着的黑漆马车,在这时在门外停下。
如此华丽的马车很是少见。
随着着这辆马车来的,除了两个书童、四个丫头和那穿着缎子衣服的马车夫外,还有个头发漆黑,白衣如雪的绝色丽人。
以及……
沈陌看见那个下了马车往楼里走的人的时候,瞬间变了脸色。
叶浩然很少看见沈陌露出如此糟糕的脸色。不由好奇地顺着沈陌的目光看向楼下。
从楼上看下去,也看不见那个女子的脸,只能看见她一头比缎予还光滑、比丝绸还柔软的漆黑头发和头发上那颗比龙眼还大的明珠。
另一个男子走在前面,她落后半步,用一只柔白纤美的手,轻挽着男子的臂。
他们已走下车,走进门,从楼上看,也看不见那个男子的脸。
“怎么了?”叶浩然关心地问。
沈陌的脸色很快恢复了正常,他懒懒地勾起唇角,露出邪魅的笑容。熟悉沈陌的人能看出来,他的心情很不好。
“没事,老大。不用你多管闲事了。”
楼梯上已有脚步声传上来。叶浩然看向楼梯口,很快看见了一双眼睛,一双发亮的眼睛,亮得就像是秋夜里最灿烂的一颗星。
拥有如此一双眼睛的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萧十一郎。
萧十一郎本是个很不讲究衣着的人,但现在他身上穿的,却是质料最高贵的衣服,剪裁得精致而舍身,衣服是纯黑色的。
柔软贴身的衣服,使得他整个人看来就像是一杆刚炼成的枪,光亮、修长、笔挺。
他的肩并不太宽,腰却很细,系着条黑皮腰带,腰带上斜插着一柄刀。
一柄形式奇特的短刀,刀鞘竟仿佛是黄金打的,却镶着三粒人间少见的黑珍珠。
这么样一柄刀,衬着那一身黑衣服,更显得说不出来的夺目。
除了这柄刀之外,他身上并没有什么别的装饰,却使得他达个人看来更高贵突出。
他现在已非常懂得穿衣服。
萧十一郎本是个很不讲究修饰的人,在和沈陌相交前,胡子都很少会刮,但现在他的脸却刮得很干净,连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他的头发显然是经过精心梳理的,每一根都梳得很整齐,他的衣服也是笔挺的,从上到下,连一条皱纹都找不到。
除了那柄刀外,旁边的女子就是他唯一的装饰,她实在是个男人们引以为荣的女人,她很年轻,非常年轻。
她的皮肤稍微显得太苍白了些,却使得她看来更娇弱,她的眼睛也像是孩子般纯真明亮,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忧郁。
沈壁君有武林第一美人的称号,可她的美竟然是和沈璧君属于同一类的,只不过她比沈璧君更年轻,更娇弱。
她也不像沈璧君那么温柔,那么静。
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是个很骄傲的女人,除了萧十一郎外,这世上好像已经没有一个人是值得她多看一眼的,就算别人死在她面前,她也不会多看一眼。
他们走上楼,带着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