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探身吹灭了蜡烛,亲吻崔璨的嘴唇。
第十四章
让林瑞安公正评价崔璨第一次在床上亲他的感觉,像狗啃。
非常深情,非常野蛮,连舔带咬不通人性,业务生疏得基本要扣留驾照。
可当他得知了崔璨反常的原因和特殊的成长经历,这个“初吻”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没人能拒绝一个二十岁男孩儿稚拙的示好,尤其是意义非凡的第一次,哪怕笨手笨脚像个大型动物,咬人一口都带着别样的浪漫。
电灯重新亮起来的时候这个吻结束,两人额头相抵,小幅度的喘着气,声息缠绕的感觉与其说是qíng_sè,不如说是亲密无间;有种暗恋成真的甜蜜,从嘴唇到心脏都雀跃得发麻。
可是灯亮了,那个允许一切冲动和不计后果的世界被打破了,他们就得立刻抖擞抖擞回到现实里来。
林瑞安了解明知故犯的荒唐,但他只够说服自己,说服不了崔璨。
男孩儿固执地握紧他的手,他们僵持着。
林瑞安有点儿头疼。倘若他能预料到事情有没法收场的风险——去他妈的,他还是会这么干。
男人怎么能轻易反悔呢。
“谢谢你的故事。”
他回过身,在崔璨不肯放开的手背上亲了一口,然后顺理成章地摆脱了挽留。
“有机会也给你讲讲我的。”
他跑了。
他怂了。
俗话说得好,没脸没皮,天下无敌,曾几何时的林瑞安还是个将不要脸视作人生信条的皮条客,列昂对他最精准的概括莫过于一句“寡廉鲜耻”,毕竟人太要脸是成不了大事的。
而最近他越来越频繁的感受到羞耻,症状严重甚至影响到了他的日常情绪。
他会因为黑灯瞎火乘人之危亲了一个男孩儿而害羞到遁走。
他会因为自己无意间撕开崔璨最深最痛的伤口而羞愧不已。
他会因为崔璨经历过那样凄惨的少年时代而试图从眼前给予补偿,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宠溺,他甚至想帮崔璨寻找亲生母亲,祈祷她如今还安然无恙的活在这世上,未来能了却崔璨的一桩夙愿,也算是由此及彼,抚慰他泯灭了多年的良知。
不然他总想逃跑。
他配不上。
即便他打心眼儿里觉得自己和拐了崔璨的匪徒不是一类人,他是黑中介,业务范畴比较广的那种,至多骗骗失足少男少女,不奢望洗白,起码懂得见好就收。
人总是对自身的宽容度更高,实际上他和害惨了崔璨的家伙本质上并无不同,天下乌鸦一般黑,都是坏蛋。
所以他必须做点儿什么,为自己也为崔璨,这个选择栖息在他身边的流浪者。
这是他的赠礼。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林瑞安开始着手做前期准备工作。
计划在脑海中初现雏形,他几乎要感激自己从前那下作的职业,为他积攒了充足的经验和人脉,在真正派上用场的时候帮了大忙。
在这偌大的一个国家找人如同大海捞针,幸好崔璨的血统和移民背景缩小了调查范围——根据崔璨凭借仅存记忆的描述,他幼年时的居住地有许多华人,林瑞安就暂且把目标锁定在洛杉矶及周边的城镇,毕竟这里华人人口比重较大,等观望一阵,实在没线索再考虑纽约那边。
首先,他在几个著名的华人资讯社区发布了寻亲广告,里面扼要地描述了崔璨的体貌特征和家庭背景,重点标明了单亲、出生日期、血型和失散时的年纪,没有附照片,考虑到照片太醒目,有可能招来早已消停的警察、崔璨以前黑帮的仇家或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有所提防是没错的。
接着,他花了整整一下午时间躲在公司茶水间翻电话簿,联系了他在南加州全部的同行,也包括线人、乞丐、妓女、黑帮分子、情报贩子和私家侦探,以往都是他卖给别人情报,现在要花钱买回来。
这些人里也有肯无偿帮他去打听的,林瑞安也都承诺了对方其他形式的酬谢,他的思维已成定式,就算是人情也要记账清算。
最后,他决定瞒着崔璨,耐心等待消息。
在他头脑清醒、条理分明地投入去做这件事的时候,动机早已不重要了,乃至于结果也是。
能不能找到,看缘分。
命中有则有,没有便认了。
但他尽他的心力去做了这件事,也许是他这辈子行过的唯一好事,无论结果如何,他都洒然无憾。
崔璨果然是个活儿好情商低的大龄几童,没对林瑞安的任何小动作起疑心,也没再追问坏叔叔吻他的理由,日子过得风平浪静。
林瑞安由衷感谢他的迟钝,给自己争取了装傻充愣的良机,他们每天依然一起吃饭,读书,看电影,睡前聊天。
崔璨不追究也好,反正林瑞安喜欢及时行乐,暂时没有和另一个人共度余生的计划,走一步算一步,他就仗着窝边有草,什么时候吃都来得及。
大人的优势就是心机深重。
转眼到了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感恩节。
林瑞安连放了四天假,在家歇到骨头发软,闲来无事可做,想起前阵子偶然发现崔璨的头发长长了,趁着有空便跟他商量:“带你去剪头发吧。”
回想他们混乱离谱的初识,那个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架鹜又狂妄的图案如今完全看不出原来的形状了,林瑞安在感慨时间的同时,觉得冥冥之中是一种好的预兆,代表过去的印迹消失,崔璨彻底告别了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