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用。整个大学四年,我就这么不断淡出和被遗忘,也许这个特质要伴随我一辈子……哈。
我是在即将毕业的时候认识那个混账的。不是我,是他来招惹我。他简直就像邪神一样出现在我面前,摆明了想泡我。一想到当时我自己的嘴脸就令我恶心。可是,你能想象,一个孤独难耐渴求陪伴的青年,以为人生就这样了,突然发现有个人可以接二连三地看到他时他多么激动啊,好像他非但不是个怪异的透明人反而是夺目的祖母绿。当时我想,这人看上去很危险,但他就算是冥王哈迪斯我也欢天喜地。他在我苍白的世界里,燃了一簇黑的火焰——他是唯一能看见我的人。
这么说是不是有点让人同情?一个孤独地乞求朋友的人,在心灰意冷之际收获一个爱人,于是他飞蛾扑火一样扎进去了。
(深吸一口气)我还没准备好,等会再谈这个。总而言之,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惹人注意的人,绝大部分人都记不得我。科学时代到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