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少爷当得,也算是落魄至极了。当天晚上,林天凌买好东西就窝在一处背角地休息了。
第二天早上。
起来後的林天凌打算进森林了,不过他为了避免被人盯上,将自己身上的衣服故意撕开几处,然後背起比衣服更破的包上路了。
刚进去的时候人很多,形形色色的家夥偶尔鄙过来一眼,就能让你全身冒冷汗。毕竟,他们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打算靠著森林发横财呢。
在皓弑森林里,单独出没的人不是没有,但那都是些绝对强大,不削於与众人为伍的家夥,所谓艺高人胆大就是这个道理。
还好,这些喜欢发死人财的家夥,只看到了一个乞丐,那落魄的样子不像是来森林里淘金的,倒是像来送死的。
於是,在各种异样的目光中,林天凌一路荆棘的走过,却没有生命危险。
四天後,处在林子深处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