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风静水,便将其称之为涵风码头。
挂金的船,淌银的水。涵风码头作为望北江北岸最大的渡口,平日里熙熙攘攘,过往的商船络绎不绝,用繁华来形容它都显得太过寡淡。不过今日这里却冷清的很,江面上一艘商船都寻不见,不知道得有多少商人在为白白流走的真金白银而疼的心肝儿发颤。偌大的江面上此刻静静的停泊着一百艘战船,它们没有等到原来的主人,却迎来了陆靖识这个不速之客。
陆靖识率军来到涵风码头后未能立刻登船,因为在他面前一万多南军正列阵以待。这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大家来之前不是没想过涵风码头会有南军看守,但一万人也确实太多了些。林居安扫了一眼面前的敌人,却突然发现为首的将领竟然眼熟得很,正是在归阳关与他一同作战过的南军将领齐秀!想当初他们还一同饮过庆功酒,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兵戎相见了。还真是应了自己之前说过的那句话:金樽同汝饮,白刃不相饶。
林居安打马来到陆靖识身侧道:“这是去年皇帝派去归阳关协助胡总兵收复失地的齐秀和他手底下的一万人马。后来阢真人被打跑了之后,齐秀就留下来监视胡志高了,没想到今日竟出现在了这里。”
陆靖识却笑道:“看来杨林也不全是个傻的,防着我们来这里断他的后路呢。不过我们的皇帝陛下确实是捉襟见肘了,他那个多疑的性子竟然能放着胡志高不管,看来真的没什么兵可用了。”
敌人相见,分外眼红。双方谁也没跟谁废话,立时便杀到了一处。江面无风无浪,只有一抹如血的残阳倒映在平静的江面上,普通的如同涵风码头过往的每一个日落。可是仔细一瞧便会发现,今日的江水似乎比往日更红了些,江面上荡漾的芦荻也被溅上了斑斑血迹。
血腥的厮杀从日落一直进行到月上中天,双方不断损兵折将,却谁也没能占到上风。涵风码头太小,容不下陆靖识的十万大军。是以他人马再多,与南军短兵相接的也只能是那么点人,其他人除了望江兴叹,一点忙也帮不上。这样打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杨林此刻定在后面紧追不舍,虽然他应该落后陆靖识两天的行程,但行军打仗哪有什么绝对的事。若是拖到杨林率军到来,王军就要腹背受敌了。
杨林当初率领四十万人都没能奈他们何,如今难道要被齐秀的这一万人绊住脚?林居安灵光一现,想出来一个不知是好是馊的主意。他在厮杀的人堆里寻到了沈亭,对他吼道:“擒贼先擒王!不如你我带人直插到南军阵中,把齐秀找出来?”
沈亭估计也不知道谁是齐秀,但擒贼先擒王他是能听懂的。沈亭应了声好,然后招呼人马与林居安一齐杀了过去。
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这种事在话本看着如探囊取物一般,但真等做起来就知道有多难了。林居安和沈亭仗着快马硬甲,刀锋剑利,艰难的在敌人铁通般密不透风的阵型中撕开了一条细长的口子。他二人身后只来得及跟上几十人,缺口便又被南军堵上了。所幸他们运气好,刚进来便一头撞到了齐秀身上。林居安和沈亭对视一眼,同时朝他杀了过去。齐秀也不是好相与的,仅有双拳却不惧四手。三人刀挥剑砍,谁也没能占了便宜去。齐秀只需要对付他二人,但林居安和沈亭却还要顾及着身后南军的钢刀。他二人一路杀进来,四肢上已是刀伤累累,这会儿专注与齐秀战了一番,后背上的甲胄在敌人轮番劈砍之下竟有些要开裂的迹象。林居安和沈亭此时进不能进,退无可退,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竟是陷入了绝境之中。
林居安头脑一热想出来的果然是个有去无回的馊主意。他可以死,但不能连累沈亭跟他一块儿死在这儿。林居安咬咬牙,决定豁出去了。
齐秀挥刀向他砍来的时候,林居安不仅没躲,反而迎上去生生受了这一刀。他顺势将手中的横刀一别,把齐秀的刀牢牢钉在了自己右肋下!
“沈大哥,快!”林居安大喊道。
沈亭关键时刻也不含糊,挥剑便刺入了齐秀的咽喉。齐秀一口鲜血喷出,溅了林居安一脸。
“谁教给你这么个不要命的打法!”沈亭气得咬牙切齿道。“你怎么样?”
“没事!死不了!”林居安见齐秀已死,这才松开了手。虽然他疼的直抽气,但多亏了自己骨头够硬,盔甲够厚,肋下的伤口并不算深。
沈亭见林居安此刻中气十足,也就不管他了。他一剑割下齐秀的头颅,提在手中,朝四周的南军大吼道:“主将齐秀的人头在此,你等还要负隅顽抗吗!”
沈亭一连吼了三四遍,这场厮杀才平息下来。剩余的南军纷纷倒戈卸甲,跪在了地上。
月色溶溶,江风徐徐,涵风码头终于陷入了静默。
☆、第三十一章
夜色茫茫,望北江烟波浩渺,奔腾不息,近百艘战船正乘着滚滚东流的江水一路向南都驶去。
林居安躺在摇晃的船舱内,整个人都被包成了个粽子。其实他受伤并不重,最深的也就右肋下被齐秀砍的那一刀。但军医以为他王爷身边的红人,所以处理时格外上心。而上心的结果就是林居安现在只能躺在床上做一只安安静静的美粽子。荡漾的水波晃得他格外舒服,连日以来紧绷的精神此刻终于能放松片刻,林居安的眼皮便越发厚重起来。他正欲睡上一觉,忽然听得房门开了。抬头一看,却是另一个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