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可是在开车呢!小蕙。”徐曼说。
“我知道。开得挺好。继续。”田小蕙应道。
“你这个样子,我咋开呀”徐曼说。
“我咋样啦?”田小蕙反问。
“你别老看我,帮我看点路好不好?”徐曼央求道。
“人家喜欢看你,不行吗?”田小蕙答。
“行行行,我的……”
徐曼突然发觉两人重演了早晨出发时的情景,只不过彼此互换了角色。在看不见田小蕙眼睛的时候,徐曼却在浓情蜜意里望见了希望。等到了咖啡馆,两人吃过饭,服务生收拾**净餐台,送上一壶蓝山咖啡时,田小蕙发现,坐在自己对面的徐曼,重新变回了那个优雅而凝练的精致丽人。虽然她们再次讨论同样的话题,却没有了原以为必然会携带的悲戚。
“虽然说并不存在标准丈夫的规范,从婚姻的意义上说,杨广志是个合格的丈夫。”徐曼以这样的开场白重拾话题。
“你说的没错。”田小蕙说,“杨广志起码比丁建军强百倍。相比之下,丁建军根本就是一个流氓。如果说,你跟杨广志结婚是场误会的话,那我跟丁建军的结合简直就是一个彻底的错误。”
“但是,小蕙,”徐曼接过话头说,“你那么恨老丁,恐怕是因为他的fēng_liú作风和对婚姻的背叛。我说过,从法律角度看,婚姻也是一种合约。然而,婚姻的合约不同于一般商业合同,也与任何非商业性协定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即他们作为合约的签约人,同时也是合约的标的。商业合同当然涉及人,不过人都被合同条款物化了。婚姻也涉及物,比如旧时代的彩礼和现代的财产公证,但无论谁结婚都是跟另一个人结合,而不是跟财产缔约。因此,婚姻恰恰是合约标的的人格化,本来就是人本身。我不知道这样比较和区分是不是准确,可能我说的有点绕,直接地说,就是婚姻要求夫妻彼此忠诚,这种忠诚不是捍卫物权,而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诚实、坦白、忠贞和守信。也因为所有这些要求具备道德的风尚和人文的意义,所以婚姻才被视为神圣的。”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但请原谅我的坦白,我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徐曼。”田小蕙如此说道。
“我能先喝口咖啡吗?”徐曼请求田小蕙,并以眼神配合自己的诉求。田小蕙从徐曼的眼眸里收获了令自己喜悦的惊讶,她想不到正准备条分缕析的徐曼,竟然还会保持如此多情的目光。徐曼继续说道:“因此按照婚姻的标准,杨广志是好丈夫,而丁建军是坏男人。可是,小蕙,那‘爱’呢?告诉我爱在哪里?婚姻的标准或那些要求,是基于婚姻本身还是基于什么?假如基于婚姻本身,即那些要求构成了合约条款或被视为不言自明的承诺,那么,无论夫妻之间有没有感情,只要婚约尚存,当事人必须诚信可靠对不对?”
“对。”田小蕙说,同时她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大分叉。
“也就是说,不管爱与不爱,都应该守贞和忠诚,对不对?”徐曼又问。
“对。”田小蕙答,而且认为只能如此作答。
“小蕙,那‘爱’呢?难道人们携手进入婚姻不是因为爱为了爱吗?”徐曼再问。
“是的。爱,应该既是原因也是结果。”田小蕙回答。
“那么,我有两个问题了。”徐曼说,“第一,假如婚姻基于爱,它还需要婚姻作为合约的哪些标准或要求吗?小蕙,你说过,爱是具体的。我越发觉得,你一语道破天机,一句话胜过所有爱的赞美诗,虽然爱配得上所有的赞美。既然爱是具体的,如果真是爱一个人,不用谁要求你,你自然并且必然对你爱的那个人,忠诚坦白、忠贞不渝,因为爱原本就高于道德。而道德,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约束人们,即使你不爱,你也不能伤害他人。你同意我的说法吗?”
“我不能不同意。”田小蕙说。
“那我说第二个问题了。”徐曼说:“既然爱自带高配,不需要承诺,那为什么婚姻必须有标准有要求呢?因为它是合约,是合法的手续,是社会制度的一部分。果真如此吗?实际上不过是借口,难怪马尔克斯借乌尔比诺医生之口,说婚姻只能靠上帝的无限仁慈才得以存在【注1】,因为人性根本不可靠,如果没有约束,婚姻及建筑其上的家庭将脆弱不堪难以为继。婚姻的问题在于,理想上它应该基于爱,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无奈,它经常性地脱离爱。有的从开始就与爱无关,有的半途而废,有的误会,有的自欺欺人,有的狼狈为奸。这说明什么?说明婚姻根本上并非基于爱。这就是我的结论。”
“这太悲观了吧?徐曼。”田小蕙问。
“不。一点也不。认识到这一点,反而有莫大的益处。”徐曼答。
“愿闻其详。”田小蕙真的很好奇。
“请容我陈述一二。”徐曼说:“首先,人们会更加敬畏婚姻,起码会以严肃的契约精神对待婚姻和家庭。小蕙,你想想,多少人以爱的名义结婚,却不过是贪恋权势与荣华,又有多少人以不爱作借口,放任自己的背叛和寡廉鲜耻。其次,人们知道了婚姻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