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低着头,喘了几口粗气,红着脸,喃喃的答应,“那就,算了。”
“那,洋哥,我走了。”郑邵峰揪了揪自己的头发,指尖又是掉了一把的头发,郑邵峰显得更加烦躁,跺了跺脚,骂了一句,“我走了。”
于洋只是笑,一直到男人摔上门,他都没抬起头。
冰冷的门默默地矗立在鼻尖不远处,在眼前黑洞洞的一片,给人以铺天盖地的压迫感。
那日的那句“耙耳朵”似乎还在耳边,那天还在腿上打滚儿的人却走了。
一周之后,于洋就接到了顾父打来的电话,顾父说,“于洋吧?我儿子今儿去相亲了,那女孩子挺好的,两人就先这么定了,你要是真喜欢我儿子,就放过他,你要多少钱我们尽量满足满足好吧?”
于洋静静地听着没说话,眼泪吧嗒吧嗒的摔碎在地板上,那边的人似乎就知道于洋这边在听一样,继续说,“我儿子可能不会再去见你了,你们俩就这么着断了吧,你也不想让他亲自跟你说分手吧?多难看啊,是吧?……你要是不说话,是不是同意了?”顾父换了口气,再开口声音有些哑,语无伦次的说,“那就,这样吧,你们俩都好好的。挂了吧挂了吧,挂了吧。”
于洋听着电话,也有些神情恍惚,那边传来“嘟……嘟……嘟……”的声音。
于洋放下了手机。
接着就是天塌地陷。
如果说那一段时间于洋还抱有幻想,幻想着顾父不过是骗他的,还一直默默守在四道口的贫民窟等着郑邵峰回来,那么,三个月后那封来自英国的明信片就是给于洋直接执行了死刑。
于洋很平静的收拾了家当,慢慢的骑着自行车回了父母留给他的房子。
原来四道口的家具破破烂烂异常拥挤,放在稍微宽敞的屋子里就显得单薄的可笑。
于洋忽然意识到自己又沉迷于回忆,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抹了一把脸,果然还是应该找点事情做才好。
昨晚两个男人疯狂把屋子折腾的乱七八糟,于洋扶着椅背慢慢站起来,准备开始收拾屋子。
拿着抹布把窗台上的花盆擦了又擦,于洋的指尖轻轻地蹭过“郑邵峰”三个字。
花盆上还写着: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字迹清秀端丽,郑邵峰平时字迹风扬跋扈,只有这八个字例外,这么平静,平静的让人窒息。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于洋惨惨的低笑了一声,手指摩挲着花盆。
哈,没有你,我,如何才能欢喜呢。
☆、第拾玖章
于洋慢慢进了卧室,把滚乱的被子叠起来,拿着湿抹布把卧室里唯一的一件家具写字台细细的擦了。
把两个抽屉里的东西倒出来,然后一件一件放回去,最后剩下一部破旧的手机。那是大二生日时候郑邵峰送给他的一部手机,一直用到大四,郑邵峰临走前又给他换了一部苹果手机。
于洋一直舍不得买这种东西,在这之前一直用的是一部老年机,那时候郑邵峰总是捏着他的鼻子,笑着骂他,“你个糟老头子,你又没儿子没闺女的,也不用攒钱娶媳妇儿,攒钱干什么啊?买什么都不舍得,不花钱,你留钱给谁?”
那时候于洋总是腼腆的笑着搓手。
现在想起来,于洋还是笑着搓手,腕上的手表划了一下手背,于洋笑的有些发苦,笨拙的摘下来手表,放在床上。
很多人都问过于洋,为什么一直带一块破手表,从不摘下来,为什么?
那是因为,在于洋的左手手腕上,斜斜的横亘着数条狰狞的疤。
那时候于洋木着脸带着家具回了父母留给的房子,又木着脸收拾了屋子。当最里的洗漱用品摆放在卫生间的时候,于洋拿着刮胡刀,那时他和郑邵峰,一直一直是用的同一把。
一把单薄的刮胡刀,两个大男人天天用,也不知道,现在还锋不锋利。
于洋这么想着,鬼使神差的把刀片卸出来。
刀片捏在手里薄如蝉翼,于洋举起来眯着眼睛看它,灯光穿过刀片刺得他双眼直流泪。刀片划过手腕,耀眼的红色涌出来,顺着胳膊流下来滴落的地面全是刺目的血水。
似乎悲伤和委屈也慢慢被血液带走,于洋又划了几道,难过的情绪混杂在血液里,遇到空气就烟消云散。
于洋就像是上瘾一般,一下又一下地划开皮肤,更多的血液从翻斥的皮肉之中涌出来。
大脑浑浑噩噩,神智开始不太清醒,灯光闪闪烁烁的在眼前晃,天花板、墙面和地面纠结在一起,于洋抬手扶了一下额头,沾了满脸血。
血顺着睫毛流进双眼,血雾让视线更加模糊,于洋大脑一空,一下子躺倒在地上。
于洋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醒过来的时候许久都不能动弹,于洋摸着洗漱池子爬起来,半趴在池子里勉强洗了洗自己身上的血渍。
自己并没有什么想要自杀的念头,只是想试试刀锋而已,回头看着满地满身的血污,果然不应该尝试这种无聊的事情,还要自己一个人收拾卫生间,自己一个人洗衣服。
从那以后于洋一直带着表,没有一天忘记,别人问他为什么戴表,他总是不解释,然后不自觉想起那时候的自己。
左手手腕上的疤痕依旧狰狞丑陋,是谁说,时间能治愈一切伤痛?都他么的是放屁。
于洋摸着左手手腕,不自然的转了转。
开机的手机的屏幕亮起来,于洋抿着嘴巴盯着手机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