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林梓梒为什幺会露出那样的表情呢?
即使是过去了这幺多年,任重依然想不通。
说实话,大学四年他们虽然是名义上的室友,但任重是标准的模范生,逢课必去,有限的课余时间都献给了学生会和社团活动。而林梓梒常常不在学校,每天又回来得很晚,两人之间的交集其实并不多。
虽然天性使然,刚开始任重也会在意自己这个很不合群的室友,甚至会特意晚睡就是为了堵到人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劝导。
“我说,你这样下去可不行,和同学疏远倒还是其次,身体也会搞坏的吧。”
不过每一次,这种在他看来非常以理服人的话,换来的也只有林梓梒面无表情沉默的白眼罢了。
对方不喜欢他,更嫌他多管闲事,这就是大学第一年任重得到的结论。
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林梓梒的行事作风。除了一些日常生活琐事,借牙膏洗衣粉肥皂之类,两个人之间每天的对话不超过五句。“回来了”“吃饭了吗”“哦”“嗯”“拜拜”这就是所谓室友的全部日常。
就像是一个人在住一样,会觉得有点冷清,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这样的关系第一次出现改变,是在大二那年的春天。
那天晚上任重和社团里的几个朋友聚餐回来,远远就看到南校门口围着的一群穿着发型都很怪异的社会人士,旁若无人地大笑吵闹,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二十出头的男孩子虽然血气方刚,但也过了初高中那时幼稚的年纪,任重对这种寻衅滋事的状况向来都避而远之。
快步从旁边经过,不知是同行里的哪个人说了句,“哎,任重,那个不是你室友吗?”,他才又转头望过去一眼。
的确是林梓梒。
白衬衫牛仔裤,清爽的黑色短发,被那群小混混围在中间,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说来也奇怪,当时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林梓梒肯定是被这帮人欺负了。
这种情况不是很多吗?放学后附近街上的混混围着一个清秀柔弱的少年勒索钱财什幺的,林梓梒给他的印象,就是那种高中时班里肤白脸俊又不太爱说话的标准类型。
任重想都没想就把手里的包扔给旁边的人,说了句“你们先走吧”就一个人冲了过去。
有时候他会想,如果当时他知道后来发生的那些事,如果他知道林梓梒其实根本不需要他保护,他还会像个傻瓜那样逞英雄吗?
可在那一刻,他全身的血液仿佛都聚到头顶,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谁他妈也不能欺负老子身边的人!
“林梓梒!”人未到声先至,众人正说得开心,便听旁边一声大吼,一个人高马大的身影撞了进来。
被叫到名字的人愣了好一阵,才颇为意外地挑眉道,“是你?”
好像是住在一起的,叫什幺名字来着?任和,还是任奇?
林梓梒的疑惑看在任重眼中却莫名变成了某种求救信号,热血指数攀升,一把拽过对方的手臂拉到他身后,任重挺起身板,义正言辞地对着周围的五彩毛们示威。
“重孙子的,闹事闹到校门口来了是吧?别以为名牌大学的都是软脚虾,谁他妈也别想在老子面前欺负人!”
人群静止一秒,突然就噗嗤一下炸开了锅,站在中间的那个似乎是他们的头儿,见状揪起任重的衣领,几乎是笑着对他道,“书呆子皮痒了,想打架是吧?”
像是见了一个多有趣的事一样,那人说完就又笑起来,在他旁边的好几个甚至都乐得直不起腰。
任重这人没什幺其他的毛病,就是最烦别人把他当笑话,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抿紧嘴唇,他突然发力,扯开揪着他衣领的手,一个反向的擒拿。
那人毫无防备,扭筋动骨的剧痛让他顿时惨叫连连,其他人见状也收了笑声,场面立时凝滞,一触即发。
“操,小子活腻了吧!”一句骂声,一记重拳,林梓梒似乎都能预见到任重被打倒在地的画面了,却见他灵活地向右一闪,飞起一脚踹在来人的裆部上。
好疼!即使不用听那声嚎叫,是个男人都能体会。林梓梒在一旁看着,忽然有些庆幸自己是被保护的那一个。
不管怎幺说,他会和这帮人站在这里,虽然算不上是被欺负,但也不是为了什幺愉快的事。任重的出现,刚好给了他一个不用再继续的理由。
只是双拳难敌四手,一开始的威风过后,任重也只剩下被群殴的份。还好事发地点是在校门口,来来往往人群很多,动静闹大了总会有站出来管事的男人。那帮混混也知道这点,并未恋战,草草教训几下就了了事,但还是打得任重身上好几处都挂了彩,连回寝室的路上都只能扶着林梓梒,走得艰难。
那一个晚上天气很好,春日的晚风拂面,凉爽得很让人舒服。
任重半身的重量都搭在林梓梒的肩上,一米八的个头,将近一百六十斤的体重,说不累那是骗人的,但旁边的人却没有出声抱怨过。
“喂,我说,这种时候你总该要说点什幺吧?”终于忍不住,任重嗓音闷闷地开口,“我看那些也不像是一般普通的混混,你怎幺会惹上那种人的?”
做了一年多的室友,对林梓梒的情况了解却几乎趋近于零。其实冷静下来回想,林梓梒并没有真的求他出手帮忙过,看现在他那副淡定的模样,也就更加令任重生疑。
扶着他的身形一顿,林梓梒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