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人命,七年七条,虽然不是平均一年一条,但也差不多,对于大多数同类来说,lila已经是很克制了。
她的第一次狩猎是在她来到这个城市不久之后,也就是认识reid的前一个星期。大城市虽然很发达,但是却没有郊区来的方便,因为这里没有大片的森林让她去捕捉一些小动物进行虐杀,虽然她以前也是个爱猫人士,但是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她见到可爱的猫咪第一个念头就是活剥了它,所以为了不让自己发疯,她在来上大学之前一直是个捕猎好手,做陷阱的手艺更是一流。
但是大城市的郊区也是少有动物存在的,每个星期乘两个小时的车去郊区捕捉松鼠对于lila远远不够,所以lila想着去她-妈-的,与其以后不理智的狩猎暴露自己,还不如自己主动布置一场完美的犯罪,福尔摩斯不是说过:医生犯罪往往更可怕,因为他们既有头脑又有胆量。
和大多数初级杀手一样,她首先瞄准的是高风险工作人群——妓-女,但是她在盯梢的时候发现了有一个同类跟她选择了同一个狩猎场,这得益于她的超能力。lila只是犹豫了一秒便换了目标,可能高智商犯罪寻求的都是刺激,所以lila本意是出来满足自己的基本欲-望,但是因为这个插曲,让她直接跳过了基础阶段进入了高级猎场,去猎杀那些更有难度的猎物,只要一想到这种猎物的眼睛里最后印出的是她的影像,lila就感觉到了兴奋。
比原定计划多花了一天解决了她的第一个猎物,因为猎物的背景调查是很重要的,比如他有没有同伙,有的话,看看他有几个同伙,要是数量在两个以内,那就全部解决掉,超过两个,那lila还是趁早换个目标;猎物有没有掩护身份,是不是白天文质彬彬的是个白领,晚上就化身为撒旦的奴仆,同样看看情况,再决定动不动手,因为对于她的第一次捕猎来说,猎物刚被杀死就被上报失踪,对她来说还是有点心理压力的。
不过靠着自己的超能力的搜查,这个猎物对于lila来说很完美。没有同伙,独居不善于交流,没有亲近的人,已经作案多年,死在他手上的妓-女有十一个,是个低调的家伙至今没有引起警方的注意,这也让他越来越大胆,这次是他第一次出了他的舒适区作案,他住在邻近的城市里,驱车五小时来到帕萨迪纳市来寻找刺激。
只可惜他遇到了lila。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r14回头无岸(下)
杀手拿走猎物身上的东西作为自己的战利品其实是一件很蠢的事情,因为这就等于给你的天敌留下能寻找到你的面包屑,毕竟不是每个杀手都拥有一个标配装备——焚尸炉,他们其中的大多数注定不能完全的毁尸灭迹,留下尸体是必然的,这样的方式被发现也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
深埋丛林的尸体被带着狗跑步的人无意中发现,绑着石头沉入河流的尸体被无聊的潜水者发现,藏入下水道的尸体结果总有好奇的工人去到那段不用检修的隧道,如此种种,你拿走的战利品也总有某个灵机一动的警察发现,并找出其中的关联。
lila在布置好自己的“工作间”时,她就想好了,她是一定不会去傻到拿什么战利品的,她既不会剪断猎物的头发将它们编成手链,也不会拔掉他们的牙齿回去串成项链,当然也不会去收集他们的手表戒指一类的东西。
想法很好,但是一切都抵不过统计数据,数据显示:百分之九十的杀人犯都会从被害人身上取走战利品,没有战利品简直相当于这次的活白干了。lila高估了自己,她也在那百分之九十里面。
lila小时候的记忆太过糟糕,所以造成了现在的lila比较偏爱折磨猎物,不过人和松鼠毕竟不太一样,活剥了松鼠并不会留下多少血迹,活剥一个人不仅工程浩大,而且事后清理会很麻烦,她是来体验肾上腺素的飙升感的,不是过来化身女仆来擦地板的。
不流血却可以折磨猎物的,lila选择用电击,持续,强久,也不会太吵闹,只要控制好电压,她想折磨多久就折磨多久。
猎物随着电流的不断进入而不断抖动,不受控制而不断晃动的手指吸引了lila的注意力,这个猎物拥有一双很好的手也很美,但是女性的手美和男性的手美是完全不一样的,修长、宽大,指腹带着薄茧,蓝色的血管在手背上凸起,美的像一个艺术家的手,而这双手就是他最完美的艺术品。
lila知道她喜欢看手美的人,但是没想到原来她已经喜欢到了达到病态的程度,所以她是要将一双人手带回去当做她的战利品吗?
lila看看手表,指针显示现在已是半夜,利落的用一次性手术刀将那双手完美的分离下来,至于带回去做成湿标本还是干标本,她可以回去慢慢想,她带走了双手,现在更是要将尸体处理的面目全非才行,至少不会让以后发现尸体的人一下子注意到受害人没了双手。
得益于lila丰富的医学知识,取下这双艺术品并没有流出多少血液,将猎物移到自己的工作台上准备下一步——抽出猎物全身的血液,做到这个在几年前还是很难的,但现在就方便多了,感谢血液透析仪的发明。
这种仪器在大学医学实验室仓库里有一大堆,都是废旧的、需要淘汰的,堆在那里只是等着半年一次的废品站的回收,lila从那里偷一台再改装一下完全不是什么难事,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