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和时间留给了两个年轻人,金泽开车带着许澄夜在云城下面这个小村子里转了转。
怎么说呢,完整的建筑工程有设计师和建筑师把关,设计出来的东西是很好的,每一幢二层小楼连接起来,远远望去也是漂亮的风景。
“只是遗憾,少了那些我跟你说过的东西。”将车停在金家附近的一块空地上,看着鹅卵石地面和绿化,金泽趴在车窗上说,“你之前和我说的话我一直都记得,当时我还没觉得怎么样,现在想想,家乡是变好了没错,可我以前那些记忆都找不到了,的确挺遗憾的。”
许澄夜侧头看着他微微侧身的背影,云城的天气比江城冷,金泽穿得还和在江城一样多,白衬衫因为身体的动作而有些的褶皱,西装外套松散地开着,随意又自然,他没系领带,也没披大衣,这样单薄的衣着,让寒风吹进来的时候她都替他觉得冷。
她四处寻找了一下,在车后座找到了他的大衣,稍稍起身伸长胳膊拿来大衣,然后倾身披到了他身上。
金泽一怔,回眸看过去,正对上许澄夜垂着眼眸在给他整理披在身上的大衣,那样温柔的眉眼和岁月安好的气氛,令他不仅仅是身体暖了,心也暖了。
有时候觉得之前和她经历的种种非常煎熬和艰难,现在却又觉得那些是是非非坎坎坷坷都是值得的,毕竟他收获到了如此美好的她。
美好得让人想要完全占有的她。
脑子里不受控制地出现少儿不宜的画面,金泽匆忙地强迫自己将视线从她身上挪开,继续看着窗外冰冷的植物和建筑,寒风拂过他的额头,方才还想着有些冷还是关窗吧,现在却庆幸有这寒风,才让他冷静清醒了许多。
“你们之前的村子是什么样的?”许澄夜并不知道他在纠结什么,只是凝视着他的背影很纯真地询问着自己想知道的事。看到眼前这和大城市小区没区别的村子,她是真的很好奇曾经的村子是什么模样。
金泽的注意力被转开了一些,虽然还有些心跳加速,但多少好了一些。
他转回身,从西装里侧口袋取出手机,解锁后点了几下,就把屏幕挪到了她面前。
他微眯眸子,语调低沉而富有磁性:“我一直留着这几张照片,为的就是某一天遇见这样的问题,好让别人看看我到底做了多么伟大的贡献,你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喜欢做好事不留名呢?我觉得那是不对的,做好事就该得到赞赏,这样才会有更多人去做好事。”
许澄夜瞥了他一眼,嘟囔了一句“谬论”,可脸上的笑容却又仿佛在违背自己的言论,无声地赞同他的话。
当她接过手机,翻看完上面的几张照片时,不得不说,连她此刻再面对金泽时的心情都变了。
许澄夜是天之骄女,从小生活在富有而优渥的环境里,她从未烦恼过吃穿用度,也没烦恼过学费或者平日里的消费。她从小到大的衣食住行都是最好的,学校也是最好的,后来还有了最好的职业,她一直都过的顺风顺水,直到在巴黎那一次遭受打击,黯然回国,从此对人都是三分戒备,害怕悲剧再重演,那实在太难熬,她绝不允许再有第二次。
在许澄夜的印象里,是没有过这样贫穷的场景的,几张照片的画面都充斥着黑灰色,陈旧且岌岌可危的房屋,感觉砖块随时会掉下来。道路也都是泥土的,人们穿着简单残破的衣物坐在家门口,有的还在劳动,唯一有色彩的东西就是家门口的几棵树木和田园。
怎么说呢,或许是她见得少,所以觉得特别震撼,她拿起手机,对照着窗外的画面来看,看到的不仅仅是钱财的力量那么简单,还夹杂着很多心血与感情。
许澄夜慢慢收起手机,递给金泽,金泽接过去,观察了一下她,随后叹气道:“反应这么平淡?就算没有敬佩,至少要有一点欣赏吧。”他遗憾地收起手机道,“其实给你看这些,就是想你用崇拜的眼神看看我,不要老是由我那么仰慕地看着你,可目前看来,我还要继续努力。”他不无失望地耸了耸肩,关闭了车窗,发动车子,准备回家。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云城的天黑得比江城早,可能他们一会到家的时候,天就彻底黑了。
许澄夜耳边回荡着他刚才的话,她跟他说:“我觉得你有点傻。”
金泽惊讶地瞥了瞥她,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玩的笑话:“许澄夜小姐,你说我傻?搞错了吧,我要还傻就没有聪明人了,我这么聪明的人可能全世界都找不出几个了。”
不是说知识文化多就是聪明,能学以致用,熟练地生存在社会,创造出真正效益的,那才是真聪明。金泽觉得自己完全符合这个标准,不谦虚地说一句,他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可是天才金总这种说法并不被许澄夜认可。
她听了他说话就悦耳地笑了起来,笑得时候妩媚又秀气,素手掩唇,真是美不胜收。
金泽眼巴巴地看了看,在心里叹了口气说:“算了,你说傻就傻吧,我拿你没办法。”
许澄夜闻言笑得更开心了,等他再次叹气的时候她才开口说:“我的意思是说,你刚才那些话说得有些傻。为什么你会觉得我没有仰慕地看过你?你可以让我笑,让我开心,你可能不晓得,这是很难的事,单单是这一点,就足够我崇拜你了。”
没有男人会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崇拜自己,金泽也不能免俗,金总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大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