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报过来,每次他们来,阮沅都像欢迎贵客一样欢迎他们,而且也热情招待。宗恪还为此数落她,说他们是来“觐见”的,不是来当蝗虫的,像这样子,每次一有人“觐见”,就觐见掉一大桌子菜,这太划不来了
这种时候,阮沅就又气又笑,怪他太小气了,“难道人家很喜欢你的厨艺,把你做的菜都吃光,这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么?”
“这有什么好高兴的?”宗恪愤愤不平,“他们又不给钱幸亏来的少,要是一个月来三个觐见的,咱俩得穷死了”
那天阮沅下班后,去菜场买了鲜肉和生蔬,今天宗恪休息,难得俩人都在家,像模像样一块儿吃晚饭,想到这儿,阮沅就高兴。
到了楼下,她看见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英菲尼迪。远远看着,阮沅就觉得这车眼熟,走近车尾看看牌号,她想起来了,是宗恪的车。
奇怪,他的车怎么会停在这儿?阮沅弄不懂,宗恪现在用不着车,他们俩的收入也养不起车,所以这辆理论上“归大延国库所有”的英菲尼迪,应该是停在蓝湾雅苑那边的。
难道是谁开车过来了?
走到车旁,阮沅看见副驾驶座坐着一个人,她心生好奇,凑过去瞧了瞧,这一眼,把她吓了一跳
车里的人听见外头动静,也扭过脸来,他见阮沅伸长脖子瞧着自己,忙伸手按下司机座的车窗:“……有事么?”
对方把脸转过来,开口说话,阮沅这才发觉自己认错了人。
“不不,没什么,我认错人了,抱歉……”她低声道歉着,一面赶紧转过身往楼上走。
一面走,阮沅一面心里嘀咕:刚才那人,怎么那么像泉子?
在楼梯上,阮沅又仔细回想了一下,这才发觉自己是真的弄错了:车里的人,只是侧面脸孔有几分像泉子,而且那人比泉子年轻好几岁,看装束打扮,应该是个普通大学生,并且说话嗓音也是正常的男性,不是泉子那种尖细不自然的声音。
阮沅摇摇头,她的脑子有点混乱,一个长相类似泉子的大学生,为什么会坐在宗恪的车里?
她揣着这些胡思乱想到了家,用钥匙打开门。
低头一看,阮沅发现玄关上,放着一双没见过的男式短靴——家里来客人了?
阮沅放下手里购物袋,探头往客厅一瞧,宗恪在家,他对面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听见了门口声音,站起来转过身:“阮尚仪?”
阮沅一见,笑起来:“井统领,今日怎么有空过来?”
对方则一本正经地说:“到饭点了,下官是过来蹭饭的。”
来人正是禁军统领井遥。
阮沅扑哧笑起来:“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刚买了一斤五花呢,待会儿让你主子给你做东坡肉吧,他的手艺可棒了。”
宗恪坐在沙发里却没动,他哼了一声:“我做的东坡肉,他敢吃么?”
井遥忙笑道:“臣不敢。”
“咳,既然来了那就是客。”她笑道,“宗恪你别吓唬人家。”
今天,井遥仍然换了现代装束,深酒红的长裤刀口般挺直,草灰色格子针织开衫柔软舒适,外头是浅灰外套,俨然刚从时装杂志封面走下来,旖旎俊美又毫不流俗。虽不知牌子,但阮沅略微算了算,他这一身,再加门口的短靴,一两万打不住。
井遥比宗恪小好几岁,从来都是个爱玩爱俏的主,花钱方面大方得很,“搁在这边说,就是一啃老族”。宗恪这话让阮沅好奇,她问井遥在啃谁,宗恪答说他在啃姜啸之,钱这东西,向来都是从姜啸之的手上往井遥那儿流,从来就没有回流过。“反正姜啸之乐意贴补。”宗恪悻悻道,“他们从小就这样,他买一串糖葫芦,五个山楂果,井遥吃三个,他吃一个。”
“那还有一个呢?”阮沅问。
“还有一个归我。”宗恪笑起来。
如今,眼看着井遥这一身现代装扮,让阮沅不由想起晋王世子作乱那晚,自己见到的他,那时她刚从寝宫出来,正巧遇见井遥骑着马过来,他见着阮沅,急忙下马,又问宗恪情况如何,得知郦岷已死、天子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阮沅看他身上有血,又问他是否受伤。
“没有。”井遥笑了笑,笑容里七分骄傲,三分狠毒:“那些鹄邪人,可不是在下的对手。”
当时他骑的照旧是他心爱的坐骑,那匹漂亮的名叫“红娇”的枣红母马——井遥是像伺候女人一样伺候它,阮沅见过它像贵妇人似的骄气十足把头扭向一边。那晚,井遥的身上是银色铠甲,脚蹬黑色战靴,手中雪亮刀锋红浸浸的,叫人心寒。大概是刚刚拼杀过,银白铠甲上到处都是点点鲜血,连他的脸上都有血迹……就算一身是血,甲胄威严,也依然挡不住这男人锐利如刀子一样的风采。
就因为这一面,往后再看见他,阮沅才恍然悟到,原来之前那轻佻感觉,只是井遥的一层伪装。
想及此,阮沅心里不由叹息,这家伙真是标准型男,每一次亮相,都漂亮得叫人不得不赞,好像他任何时候都在走t台,非得让所有的聚光灯都打在身上那才好。
此刻,阮沅知道分寸,又和井遥寒暄了两句,便拎着购物袋进了厨房。家里地方不大,门也没关,看来他们并不避讳她。所以阮沅在厨房洗菜淘米的时候,也隐约听见客厅里俩人的对话。
“……那现在怎么样?”宗恪问。
“昨天已经脱离危险了,医生说还得观察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