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我入京?”炽月一下子坐起身来,问:“你怎么不早说?唐公公呢?”
玉香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回道:“唐公公一路舟车劳顿的,管家已安排他歇下了,王爷从外面回来总归是要洗澡换衣服的,奴家难道说晚了?”
他懒得跟这个刁丫头斗嘴,让她把自己的湿发擦干,然后起身穿衣。
雪白的丝袍覆往一身长年习武的结实肌肉,掩起的衣襟遮去了胸腹之间一头栩栩如生的猛虎刺青,长发绾起,戴上紫金镶珠发冠,俨然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
即使在他身边服侍多年,玉香有时仍会无法直视这张俊美无俦的脸,她没入府的时候就听过炽月殿下容貌俊丽迫人,如皓月初升使繁星失色,如赤凤临空令百鸟自惭,原本以为只是诸人的溢美之词,没想到见了真人才发现再多赞誉也不为过,炽月不仅生得俊美无双,更有一身高贵沉稳的威仪气度,使人在面对他那张绝色脸庞时不仅不会产生冒昧的念头,还会油然生出敬畏之心。
除去他尊贵的身分,怀宁王的身手也不容小觑,他少年时即沉迷武学,多年来从未松懈,他的师父更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曾感叹怀宁王若不是受身分所拘,江湖上必然会多一个名扬天下的少年侠客。
他穿戴整齐,唐公公也被下人带到座前,炽月接了旨,正要吩咐管家准备出行事宜,玉香抿唇一笑,道:“王爷回府之前这些事都准备停当了,奴家可不敢耽搁王爷进京面圣。”
炽月闻言放下茶杯,轻描淡写地一挥手,“既然已有准备,那就出发吧。”
“现下?”玉香吃了一惊,“天都快黑了,您还没用晚膳呢!”
“备些干粮,车上用。”
玉香小心翼翼地看他的脸色,知道多说无用,赶忙让一干侍从护卫整装待发,一番忙乱之后,怀宁王府的车辇踏着暮色,从泺宁城门下飞驰而过,朝虎堰方向疾驶而去。
“王爷,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了?”每次进京玉香都会陪侍在身边,还是头一次见怀宁王如此匆忙,即使他一直沉着脸,那漆黑的眼眸中也会偶尔流露出几分焦躁不安。
“别瞎说!”炽月低斥一声,眉头锁得更紧。
皇兄并没有透露这次急召所为何事,只在圣旨中略提了一下与邻国有关,这让他心头霎时升起一种危险的预感。
他还没忘记自己年少时候亲眼所见的战争,那一次几乎给黎国带来灭顶之灾,所幸他大哥力挽狂澜,七年前一战夺回失土,让颓馁的黎国重新振作起来。
虽然现在的黎国兵强马壮,已非当年那般软弱可欺,但是炽月仍然不希望战火再度降临到这片土地上,上一次他差点失去最敬爱的大哥,还与那邻国皇帝扯出一段一剪就断的孽缘,让他每每回想起来就觉得是为年少之时最大的愚行。
泺宁离虎堰并不太远,快马飞驰一夜就到了,炽月先去都城中的别馆换了身衣服,略作休憩,约摸着皇帝下了早朝,他即匆匆入宫面圣,片刻也不耽误。
既是兄弟,也是君臣,炽月早已不再像小时候那样随意,规规矩矩地叩见皇兄,面容平静,只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欣喜之色。
夜弦屏退左右,把此次急召他的原委细细道来。
是一件麻烦事,不过头痛的不是黎国这边。
明昕帝登基十一年,算得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太平日子过久了就有人想作乱。
上个月,就在朱锦恆在行宫避暑的时候,悯亲王朱蔺逼宫造反,率领三百门客闯入林池宫想刺杀朱锦恆,林池宫卫士拼死护主,京中禁军得了信也前往驰援,悯亲王见势不敌,于混乱中挟持了太子,杀出林池宫,朝北方遁来。
禁军投鼠忌器,生怕伤了太子,朱锦恆更是怒发冲冠,牙咬得咔咔响,一掀桌子,命令玳王朱锦纹亲率禁军,一路追查,务必毫发无伤地把太子带回来。
太子朱婴才六岁,是明昕帝的第一个儿子,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虽然恨不得把叛贼千刀万剐,但是一想到朱婴在他们手上,朱锦恆就急得心头火起。
“有边报称朱蔺带着残存叛党潜入我国境内,朱锦纹前日才派使者前来。”夜弦摊开地图,在上面圈出一个范围,“他们想越境追查。”
炽月皱皱眉,问:“他们想要朱蔺还是朱婴?”
“活着的朱婴。”看对方急切的样子,夜弦不认为朱锦恆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抓叛党固然重要,但是还没有重要到让他能狠下心来换个太子。
“朱锦纹一介书生,在黎国人生地不熟的,对手又是一只丧心病狂的老狐狸,他来有什么用?”炽月思忖了片刻,对皇兄一抱拳,道:“皇兄,让我去吧,只要朱婴还活着,我必全力将他救出。”
无论如何,他不愿意看朱锦纹带兵深入黎国,欺他黎国无人吗?
夜弦笑了,看着这个俊美英挺、已经完全长大的弟弟,眼神流露出几分欣慰,道:“我正有此意。”
这事儿是个麻烦,本来可以让朱锦纹自己去伤脑筋,但是朱蔺既然逃到黎国境内,他断无听之任之的道理,偏偏追查的叛党又是朱锦恆的叔叔,事关两国交谊,办好了锦上添花,办砸了却后患无穷,若交给朝中臣子去做,难免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炽月身为王爷,地位超然,是可以便宜行事的。
炽月领了命,亲选五十名勇士,在虎堰城外与朱锦纹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