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叶容也不怎么后悔。沈秋把明韶惯得无法无天,叶容没有这种责任,更不必要跟着凑什么甜宠热闹,她是来工作的,公司给她钱,她提供劳动,多余的温情和付出都欠奉,社畜没有这种东西。
就把哄明韶的任务交给沈秋吧。
叶容毫无心理负担的往自己的办公室去了。
而明韶果然拉着沈秋在已经空无一人的会议室里委屈巴巴了:“她是不是不喜欢我?”
然而沈秋也没在哄孩子:“她是我的前女友,是你的员工,不喜欢你问题不大。”
明韶脸上可怜巴巴的表情呆滞了一秒钟,随后发现这个办法可能没用,换了个胡搅蛮缠的角度:“那你呢”
沈秋随手把文件往他脸上糊,举重若轻:“我要是不喜欢你,刚才你摸我大腿的时候就挨揍了,宝贝儿。”
他大概是真的还沉浸在公务之中,否则没这么简单轻易承认喜欢明韶,还叫他宝贝儿。明韶忍不住傻笑起来,一半是因为沈秋下意识的正确回答,一半是因为正确回答附赠的这个后缀。
让沈秋袒露心声很容易,他们认识没有多久的时候沈秋就能承认是喜欢他的,但告白又没有人会嫌多,何况沈秋真的很少对明韶有什么昵称。
骂他的称呼倒是挺多,小混蛋,小流氓,总之少不了一个小字,虽然明韶一点也不小。
他喜滋滋的独自笑了半天,沈秋当然也知道,心思早从文件上飞走了,但仍旧稳住了没有跟着明韶一起傻乎乎的笑成一团。
他是个成年人,还是这只大猫的饲主,没有超强的自控能力早就不行了。
然而说实话,虽然明韶对自己的烦人程度并没有正确认知,但他对自己很粘人这个事实还是相当清楚的,沈秋怎么都没法甩脱他独自回到自己那栋房子里去----其实他就是拿个东西。
打开门之前明韶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拿到一套钥匙,满脸都是不高兴,但却不愿意直白的说出口你为什么不给我钥匙,而是哼哼唧唧,贴在他后背上撒娇。
沈秋负重二百斤,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最后成功的打开门,然后愣了,吃惊了:“爸”
明韶哧溜一声从他后背上消失了。
他还穿着一套精致且漂亮的复古风女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