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部分就太简单,他煎了龙利鱼肉,又做了牛排,炸了点鸡翅,为防明韶不爱喝香槟还准备了可乐,堪称万无一失。做完这些,沈秋扭头到卧室洗了个战斗澡,换上正装出来,正好听到明韶进门的动静。
他还抱着一大捧白玫瑰。
自从明白玫瑰味的沈秋自己很喜欢之后,明韶就对鲜花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兴趣。而沈秋被红玫瑰围追堵截,好似窨茶一样窨了一次,就难免对红玫瑰产生了抵抗心理。明韶因此而对香水产生了一定兴趣,可惜拿给沈秋的都是女香。
倒也不是不行,实际上玫瑰味女香温柔又蕴藉,但沈秋毕竟还要上班,床笫之间用一用无所谓,当做常规香水就有些为难。
于是明韶拿来自己用。他不怕自己娘唧唧,也没有人敢对他以这一点开什么玩笑,所以倒也算一个解决方案。
除此之外他也爱上了鲜花。花语对于明韶来说就是屁话,他买花只挑长得好看的买,譬如各种玫瑰,郁金香飞燕草甚至还有正当时令的牡丹。沈秋不得不腾出好几个漂亮花瓶时刻准备着。
这一大捧白玫瑰简直美若天仙,用英文报纸包装,还带着新鲜脆嫩的绿叶,洒着晶莹剔透的水珠。沈秋接过来放好,随便抽了几根插进餐桌上的玻璃花瓶里,示意明韶坐下。
然而明韶并没有服从,反而伸手抱住他:“秋秋。”
沈秋下意识揉揉他的头,站住不动了。明韶埋在他胸口深吸一口气,又留恋的拱了拱,终于松开。这一番动作亲昵得近乎肉麻,但其实什么过分的事情都没做。沈秋也算是心里有鬼,又揉了一把他的头发,端菜的过程中没话找话:“今天怎么样?”
“还挺顺利”,明韶不疑有他,乖顺的回答:“机房那里其实也不用我多做什么,你星期一去了再看吧。”
他顿了顿,终于说出这段日子自己始终萦绕在心的一个想法:“其实,要是他们真的要大打出手,可能我们还是跑路比较安全。”
沈秋打开冰箱看了看蛋糕的模样,又关上冰箱门,从烤箱里拿出保温的龙利鱼端过来,淡然的以四两拨千斤的姿态答道:“这么多人的饭碗呢,说关就关不容易,何况你爸也不会轻易答应,我们先看看。”
他早发现明韶和家里几乎没有什么联系,就算和总公司的会议也不多,除此之外可能有些电话,但除了明集的明确恶意之外,家庭之中都是井水不犯河水。沈秋无意置评。
明韶本来就不是什么爱谋定后动的人,突发奇想要关门不做生意了沈秋也能理解,只是不能这么做而已。前段时间整个公司都在加班,沈秋也早出晚归,和安娜一起工作到很晚。这方面明韶帮不上太多忙,但他表现的很乖,没出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