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这一世的林长照,到底没有把心许给他,而是给了另一个人。
天色蒙蒙将亮之际,林长照从睡梦中惊醒坐起。喘息片刻,他想起昨夜容留孟时涯小住,抬眼望去,室内只剩下他一人。
不远处的圆桌上,倒多了一纸信笺。
林长照死死盯着那薄薄的一张纸,好半天才下了床,赤脚走到桌前,拿起信笺来看——“今日起,为兄远赴通州为兵卒,天涯相隔,不忍别离。惟愿长照平安无事,两年后春闱大考重逢,文武并列,再续前缘。”
落款,正是孟潮音三个字。
林长照忽的冷笑起来:“再续前缘……有什么前缘!你这个骗子!”他挥手打落了圆桌上的茶壶茶碗,整个身子因为这突然的动作而颤抖不停,扑倒在圆桌上,爬起来时,两眼盈泪,无辜又可怜。
“孟时涯……你别再回来!”嘴里是埋怨的,可眼中的泪却止不住。
林长照抓着那张纸,按在心口处,哽咽一声,终于忍受不住,昏倒在地上……
那时孟时涯正走在十里坡的杏林中。一入秋,叶子便开始泛黄,昔日杏花如粉云的盛景不再。他身后不远处的官道上,荻秋牵着两匹驼了包裹的高头大马,闷闷不乐地用脚踢路边的碎石。
从京城邺安往西要路过十里坡,孟时涯本来没打算停留的,可是经过杏花林的时候,听见头顶一对大雁比翼齐飞,似乎跟雁群离散,迷茫无措落在了杏林中。孟时涯想着瞧一瞧那对大雁,就不由自主抬脚走进了杏林。
光线越来越亮,渐渐地暖和起来了。这也意味着时辰不早,再不上路晚上的行程就得耽搁在荒郊野岭。
荻秋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少爷,不多时,孟时涯走出了杏林,大约是一无所获,表情沉闷。
他们二人默不作声地上马,催马前行,离开了十里坡,离开了京城邺安,离开了魂牵梦萦之人。
这一路,算是风平浪静。先皇洪武帝治下,匪患大减,新帝登基严惩恶贼,律法甚严,是以京城周遭向来平安无事。只是,邺安到通州,千里迢迢,免不了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一路辛劳是免不了的。
荻秋到底年幼,骑术平平,跑出了三百里路就开始叫苦,恨不得收回前言,立刻回孟府享福去。
这天黄昏,左右赶不上客栈,孟时涯就选了个背风斜坡,点了篝火,猎了只野兔烤来吃。荻秋坐在地上,喝着凉水,连声叹气,那神情仿佛是去赴死一般。
孟时涯觉得好笑,斜睨他一眼,道:“去通州,是你自己跟老爷请求跟着去的,怎么,后悔啦?”
荻秋嘟着嘴,忍不住抱怨:“当然后悔啦!我以为少爷你是驾着马车去,谁曾想你要骑马!这几天跑下来,我骨头都要散架了!早知如此,我还不如……”
“行了,到了通州,有你享福的时候。广安王府我就交给你当家了,宅子修好,买一些仆役,置几间铺子,你坐着只管使唤人、收银子,比我在孟府还要威风,怎么样?”
“说来说去,还不是要我跟纪管家一样,忙里忙外……”
“你还不乐意?那不如你跟我去通州大营当个小兵?你这年纪也足够了。”
“我不要!”
“怕死怕伤,就乖乖留在广安王府,等你这个小管家变成了大管家,少爷我就给你寻一门好亲事——”
荻秋听了这话立刻拿手捂住耳朵,满脸不高兴地咕哝了一句“我不成亲。”
孟时涯转动着木棍上的烤兔,瞧了瞧他的脸色,想起了什么,笑了一声。随后,孟时涯收敛了笑容,不再打趣他,换做了平常与他谈话的口吻,带几分威严又不失自幼相伴的亲近。
孟时涯轻声道:“荻秋,你也十五了,许多道理应该懂的……长照,林公子他是有大志向的人,他不能耽于儿女私情。再说……他已经心有所属,你不若早早丢了这份心思……”
荻秋闻言,登时涨红了脸,看向孟时涯,紧张地捏着袖口,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他没有对林长照起过心思,转念一想孟时涯何等聪明的人物,只怕早把他那点儿心思看了个透,解释反倒成了掩饰。
跟了孟时涯这么多年,荻秋也早学会了察言观色,知道自家少爷对林公子格外不同,只怕用情极深。他一个小小的书童如何能跟邺安四公子之首这样的大人物相提并论呢?
更何况,荻秋不过是年幼懵懂,初识情滋味,并未深陷下去。自从之前落雪时孟时涯有意无意地提醒他,林公子大约已经与贺大人约定了终身,荻秋哭了一场,这份儿心思也就淡了。
主仆二人在异乡的夜里提起了这茬,索性摊开来说明了。荻秋红着脸,只说自己早就对林公子不再抱有痴念。
“倒是少爷您,对林公子掏心掏肺的,却不见您对他袒露心意,也不知是为什么。”荻秋叹气,用力咬了一口兔肉,发泄心头混乱的情绪。
孟时涯怔住,苦笑了一下:“为什么……想来是怕,说了连挚友都做不成。”
荻秋嘴里嚼着肉,含糊不清地说道:“怎么会……我觉得……林大哥对少爷您,不比对贺大人差……或许……”
听了这话,孟时涯望着篝火中跃动的火焰,眼眸里渐渐多了温暖,但很快的,又化作了一潭死水。他摇了摇头,把这种蛊惑心思的想法从脑海里甩了出去。
林长照对他,与对贺之照一般么?
自然是不同的。林长照对他亲近,那是把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