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什么时候受到过那种待遇?!阮尽欢几乎要将一口白牙咬碎!
堂下一片哗然,这个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财神寨又要添一位当家的了!
于羡深深看了阮尽欢一眼,阮尽欢表面上不动声色,实则背后冷汗已经湿透衣衫。
已成定局了。
财神寨推行民主,于是当堂来了个匿名投票,于羡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为了财神寨的五当家。
阮尽欢嘴里发苦,自我安慰道:还好,哥好歹还是四当家的呀。
于羡觉得十分新奇,这个财神寨似乎……十分有趣,“于羡才能微末,但实在已经无处容身,能得雁大当家庇佑,定不敢忘恩,竭诚以报!”
全堂鼓掌!
终于,大家可以吃饭了。
这一次,他们换了圆桌吃饭。
阮尽欢身边坐着的是颜沉沙跟于羡,今天的菜色似乎终于好了一些,听说是薛二当家今天去后山,无意之间发现了一群野兔,兴起之下便打了回来给大家下下酒。
只是阮尽欢食不知味。
于羡这人生得的确很是漂亮,所以阮尽欢说他是映柳华堂出来的男倌怀疑的人也的确不多,再加上他的确是穿着女装来的,正常男人谁会容忍自己如此堕落?也只有在映柳华堂之内那些身不由己的男人才能忍受了。所以其实所有的山贼都对于羡抱有一丝同情,更何况于羡虽然不是女人,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于羡看上去那可是相当养眼的。
他看到阮尽欢那食不下咽的样子,心里笑他自找报应,然而事情已经这么糟糕了,他反而更觉得好玩,现在阮尽欢吞了他的毒药,就在他掌控之中,哪里还敢反抗他?他这时候不给阮尽欢添添堵,实在说不过去呀。他什么时候也轮到阮尽欢来设计了?
于是,于羡夹了一筷子兔肉放进阮尽欢碗里,朝他故作纯良地笑了笑。
整张桌子上的气氛顿时变得更加诡异了。
颜沉沙的筷子还放在盘里,不知怎么就不动了,他转过头看了一眼,发现阮尽欢也极其僵硬。
阮扒皮死也想不到,坏事做多了是真的会遇到鬼的,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恶人自有恶人磨!
哥忍!
阮尽欢真觉得自己是豁出去了,他抬头看着于羡,“阿羡真的很体贴呢。”
“呕——”
下面有悄悄围观的山贼俯下身去吐了。
连雁流水都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真不愧是阮尽欢啊,阮扒皮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饭后,所有人都离阮四当家的远远儿的,这么恶心的人,实在是惹不起啊,只有躲了!
然而阮尽欢此刻却遇到了大麻烦,他已经走到了后山,黑暗里却蹿出一条影子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那黑影倚在一棵已经开花的梨树下头,月光淡淡地撒下来,终于勾出了此人的轮廓。
还是于羡。
这人看上去跟颜沉沙差不多,公子哥儿模样,不过显然跟颜沉沙的赖皮不一样,要知道颜沉沙硬说自己死了老婆心灰意冷才上山来当山贼,而于羡,看似是意外加入,但阮尽欢自然知道这人不安好心!
“这么晚了,阮四当家的真有闲情逸致啊,中了‘三月阳春’的毒竟然还面不改色,财神寨真是卧虎藏龙。”于羡语气闲闲地,眼神也闲闲地,一点也不因为这里是山贼窝而有改变。
阮尽欢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让他觉得危险。然而毒药已经吞下去,他已经试过,但是没能吐出来。
别看阮尽欢平时一副流氓模样,但真的到了紧要关头却是寨子里少有的靠得住的人,财神寨里的山贼表面上看都埋怨阮扒皮,但真正讨厌他这人的却着实不多。所以他这人,心思是极为通透的,可是万万想不到,他会栽在这从天而降的于羡身上。
于羡到底是什么人呢?
阮尽欢实在不知道。也许于羡知道阮尽欢,但是反过来却是——阮尽欢对于羡一无所知。
“刚刚入寨,于姑娘还是不要到处乱走得好。”
阮尽欢这话十分刻毒,正常人都会厌恶被人认错是女的,平日里骂一个男人娘娘腔是对多方极大的侮辱,而阮尽欢,竟然直接喊他“姑娘”,怕是要踩着于羡的痛处。
果然,于羡面色铁青,连说了三个“好”字,拂袖而去。
阮尽欢哼了一声,鼻孔朝天,还是那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情况对阮尽欢来说已经坏到不能再坏了,色字头上一把刀,阮尽欢这下是真的明白了。
只是他真的不想坐以待毙。
之前的时候那是人多眼杂,现在他可以去试试了。
阮尽欢向厨房那边走去。
他在灶边翻找了许久,不由摇头感叹,“财神寨,财神寨,财神一身都是债啊!穷得叮当响!”
好不容易翻到一瓶醋,阮尽欢皱着眉头喝下去,一张脸都憋青了,这玩意儿喝多了必吐,实在不只是酸,重要的是会恶心。
他吃下毒药应该还没有两个时辰,这时候要是能吐出来至少不会死得太难看吧?其实阮尽欢自己都知道这是自我安慰,胃的消化吸收能力这个世界怕是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他手指抠着灶台,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胃里翻江倒海,他难受极了。
毒药,想不到他也会遇到毒药。
生生死死,怎么一转眼这些东西就缠上他了呢?原本,这些东西似乎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你在这里干什么?”
阮尽欢一惊,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