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躲得太快太灵巧,扔的人也越扔越刁钻。他虽然是第一次参加,也能断定到后来那几个大汉全跟自己较上了劲儿。这是好事。果然,考核结束,再没有人用先前的鄙夷嬉笑神色看他。
翁寰喜上眉梢:“太好了!又添一员大将!宋妙之是吧?果真妙极!”说着伸手去拍那灰马,“这畜生多少人都驱使不动,到你这居然如此听话。”他手还没伸过去,那马已经一扭屁股抬起蹄子,跑到另一边了。
翁寰愣了愣,继而哈哈大笑:“从今日起,这畜生就归你了!”
宋微道:“敢问翁公子所言‘归我了’,是什么意思?”
“归你了就是归你了,你随时可以把它牵走,不过平日练习、上场击鞠必须得用它。”
宋微露出为难神色:“我恐怕养不起……”
“无妨无妨,平素尽可以寄放在这里。你放心,等我们赢了下月那场赛事,你就养得起了。”
宋微立刻笑着道谢。这翁家小公子果如李旷形容的那般,直来直去,若是对了脾气,什么都好说。据说此人还有一个对于追随者而言十分有利的毛病,那就是护短。因为翁老大人时常管教,翁寰手里拿来玩乐的钱远不如薛长史家兄妹,故而发给击鞠队员的月俸奖金,照薛家差了不少,但仍被他网罗到许多好手,由此可见其笼络人心的本事。
宋微问翁寰:“这马儿有名字没有?”
“都没人乐意骑它,哪来的名字?要不是你来得巧,等我得空就该转手卖了。既然归了你,你便给它起个名字。”
“那就叫‘得哒’吧,跟我的毛驴‘嗯昂’正好搭配。”
翁寰张着嘴看他,继而捧腹大笑:“宋、宋妙之,妙哉妙哉,你果真是个妙人,哈哈……”
接下来,宋微左倚嗯昂,右靠得哒,在场边看翁府的击鞠队员们打了一场练习赛,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这项奔放的运动。
与翁寰谈好条件,定好时间,宋微和李旷一路笑谈着返回。
晚上跟宋曼姬讲起,不料竟遭到母亲强烈反对。他知道宋曼姬必然会反对,早备好几套说辞,万没想到口水都讲干,母亲完全不听,只斩钉截铁两个字:不行,连原因都没有。女人蛮不讲理起来,是非常叫人头痛的。然而宋微一向觉得,自己母亲泼辣归泼辣,从来都不是蛮不讲理的女人,陡然变成这样,尤其叫人头痛。
思前想后,最有可能的理由,无非是觉得危险。打马球确实是一项相当危险的运动,哪怕多年老手,发生意外时折胳膊断腿,甚至被马踢残踩死,都不是没有可能。不过这种概率性危险在宋微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人倒霉时喝凉水都能呛死,怕什么才会来什么,不如光棍一点。
软磨硬泡半天,宋微也烦了,对宋曼姬道:“娘,如果不是知道你不乐意,我早就跟穆七爷约定,明年还随商队跑货去。”
宋曼姬尖叫:“你敢!”
宋微苦笑:“我不敢。不敢不也去过一趟了?不也全须全尾回来了?”
宋曼姬抄起桌上的铜镜,作势要打他。最终又拍回桌面上,气得直哆嗦,眼泪都下来了:“你个不省心的讨债鬼!玩儿击鞠的哪个不是高门大户王孙公子,你是什么人?他们是什么人?能一起玩么?玩出事来,你是想要娘的命?上回惹上什么独孤府,那教训还不够你吃的?还有胆子去惹这些人,你个、你个……”
宋微抱住母亲:“好,好,娘说不去就不去。我听娘的话还不成么?”
宋曼姬渐渐平息下来,过了一会儿,恨恨道:“我还不知道你个混小子,定要背着我玩花样!你大了,翅膀硬了,还学会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骗你娘……”
宋微讪讪低头,装乖不作声。
宋曼姬无奈得很,哪个做娘的能把二十岁的儿子绑在身边?何况,除了贪玩一点淘气一点懒惰一点,宋微实在是个好儿子。
拭干眼泪,问:“你刚刚说,是哪一家?”
宋微一听有戏,立刻乖乖答道:“是翁中司翁老大人家,很正派的人家。翁小公子我也见过了,人非常豪爽。娘,这个事情,其实跟我替麦叔酒肆送货是一样的,他给我发工钱,我替他干活,没有你想的那些个复杂关系。”窥视一下宋曼姬的脸色,接着道,“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替麦叔酒肆送货,我觉得没多大意思,只好苦中作乐。击鞠这事儿,我觉得很有意思,是真的快活。”
次日起,宋微正式辞了波斯酒肆的工作,加入翁寰的击鞠队,每天去东郊林子训练。凡属玩乐之道,他总能表现出超人的悟性。他本身骑术一流,和得哒混熟后,简直到了人马合一,水乳/交融的地步,这一点在赛场上极占优势。
得哒这家伙不愧是大懒蛋,即便有宋微悉心呵护,每日无论如何也只肯动半天。两个时辰一过,怎么哄都不抬腿。宋微便借机歇息,看别人练。翁寰每次看见他横躺在草地上,左边一头驴,右边一匹马,咬着草根给人鼓掌加油,就觉得是他命令那匹马故意罢工,却毫无办法。
一个月后,翁府与薛府击鞠赛如约举行。宋微很清楚自己的弱势,体力耐力不够,故而先发制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中几球,为己方奠定了良好开端,士气大振。双方实力相当,比分咬得很紧,接近尾声时,旁人都是一手执绳,一手挥杖,就见宋微松开缰绳,直立而起,双手挥杖,硬生生将球从半空里截住,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