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希其:“……”
是谁刚刚冠冕堂皇地说虎毒不食子的?如果手上有碗,方希其绝对立刻摔碗,他可以百分之两百肯定,贺归绝对不是因为怀疑贺破晓是捕快才杀他,看他的架势,分明是要来一场大屠杀= =
凶残果然是和气场成正比的。
这一局的捕快是豪哥和阿兴哥,他们验了方希其,然后洪小翠拇指向上,表示没错,眼前这个就是穷凶极恶的杀手之一啦。
辩论开始,第一个是张妈,张妈一如既往地迟钝,不过为了挽回上一轮造成的痴呆印象,决定还是开口说说话:“我觉得吧,方小哥看起来挺可疑的……”意味深长的话尾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
接着是顶替洪小翠位置的方希其,他看了看,故作深沉道:“我倒觉得是张妈,她上一局都没什么话说,这一句突然活跃起来,肯定是心里有鬼。”
轮到阿兴哥,他看了贺归一眼,正想说贺老板挺可疑的(贺归其实每一场都可疑,没办法,气场太凶残了),结果贺归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吓得他立刻毫不犹豫地指向方希其道:“他是凶手。”
豪哥支持阿兴哥的结论。
然后投票,豪哥和阿兴哥一起投给方希其,方希其和贺归一起投给阿兴哥,怀疑方希其的张妈却投给豪哥——百分百的暴民啊!方希其想。
于是阿兴哥和方希其2:2平,需要再进行一轮投票,两人又再一次进行一番pk,主要是陈述自己如何如何清白,对方如何如何可疑。
结果说完正准备投票的时候,贺归瞄了张妈一眼,张妈正好也看过来,结果被老板貌似若无其事的眼神吓出一身冷汗,迟钝的脑袋豁然开朗,毫不犹豫地跟随贺老板的脚步把手上那票投给了阿兴哥,于是阿兴哥就惨死了。
目睹了贺老板以眼神要挟张妈的过程,方希其默默汗。
所以说,不管在哪个朝代,力量悬殊的双方之间是不存在公平的,即使只是在游戏里。
迫于贺老板传递出来的强大的心理压力,阿兴哥和豪哥双双败北,贺破晓终于吃到他心爱的烤茄子。
又玩了两局,方希其觉得没意思了,或许是因为人数太少,少了各种猜测争论的乐趣,或许是因为时代不同,对象不同,根本就无法真正燃起兴趣,以前喜欢的游戏似乎也有些沉闷了。
于是方狗仔果断跑去小山坡上放风筝。
45、谁来背? ...
风筝很漂亮,但是方希其始终有些闷闷不乐,看着客栈其他人开心地继续吃东西、放风筝、钓鱼,忽然有些伤感起来。
他很喜欢玩killer的,不只是killer,还有很多的桌游、网游,他喜欢上网,作为一个媒体人,方希其以前的生活几乎离不开网络,要么发布八卦,要么看别人的八卦,在qq和msn上跟五湖四海的人胡吹,闷了可以斗地主,可以出去泡吧,唱k,去不同的地方旅游……
这些在他过去十几年时间陪着自己度过每个日夜的东西,早已成为习惯,深入骨髓。
刚穿到这里的时候,对于不同时代的错位感让他新鲜,可是这种新鲜感一过,不管他再怎么努力融入,也会有一种自己是外人的感觉。
就像现在,眼前的人只要有风筝和简单的七人killer就可以满足,自己却不行,他玩的killer,最少都要十个人以上,每个人都思维敏捷,能言善辩,甚至有主修心理学的,可以通过细微的动作判断一个人话语的真假,也有娱乐圈的明星,能够自如地控制自己的表情反应。
他也不喜欢放风筝,偶尔一次还可以,但是如果生活的娱乐只剩下风筝和钓鱼,那么他迟早都会受不了的。
其实他只是不想承认,他早就想家了。
只是,以前那种强烈的独在异乡的孤独感,因为心里对贺归那一丝似有若无的亲昵而被冲淡不少。
在确定自己是喜欢贺归是时候,自己甚至是欣喜的,起码,在很大的可能根本回不去现代的情况下,这个时代里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几乎可以说是幸运的,他会转移自己的思念,减少绝望感。
所以,就算是为了生存,也要努力地追到贺归才行,方希其握起爪子,眼里燃起熊熊大火:贺老板,我来了!
放眼望去,贺归又回到河边钓鱼了。
这个男人的生活真的是很简单,几乎可以说是无趣。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无趣的男人,却意外有着一种吸引自己的特质。方希其说不出这样感觉,但是这一刻,他想拥有他。
手里抓着风筝线,方希其摆出狼牙山五壮士般的姿势凝望着贺归的方向,然后,拔腿狂奔而去。
“哇~希其哥哥的风筝飞好高啊~”本来跟着洪小翠放风筝却一直放不高的贺破晓一脸羡慕地看着方希其,兴奋得拍着手跳起来,“我也要我也要……”
“哎哟,方小哥这是干嘛?”张妈闻声望过去,担忧地道,“跑这么快很容易摔倒的……”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
张妈话音刚落,就见方希其不知怎么双脚打了个叉,左脚勾到右脚,然后华丽丽地摔倒了,由于摔倒的地方是在山坡上,于是方狗仔骨碌碌地滚了下来,伴随着起伏的惨叫,画面甚是惨烈。
“哎哟,方小哥……”张妈和洪小翠连忙跑过去,等她们跑到方希其面前,方希其刚好停了下来,脸面朝上,白白的脸皮已然青紫相接。
“哎哟,疼死我了,疼死了疼死了!”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