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部队官方网站上挂了将近十年的照片。照片甚为滑稽,因为它捕捉的,竟是南美草原上一群奔腾的羊驼,正在凶神恶煞地追逐一名维和部队战士的瞬间。照片里脸蛋精致漂亮的黑发女军官,正被追得丢盔弃甲。她抱着一柄微型冲锋枪一边发足狂奔,一边不断回头张望,脸上的表情,尽是对自己所处状况的不可置信。——羊驼本是无比驯顺的一种动物,谁也想不到它们居然也会有主动攻击人类的时候。那女战士疯狂奔命时那无比惊愕的样子,这是这张照片最大的笑点和卖点。
维和部队官网挂出这张照片,是想要展示维和部队将士生活的欢乐瞬间。而今天玛洛斯号的状况,同那名被羊驼死命追赶的女军官,实在是没什么两样。
混蛋,你自己被几百头草泥马追的时候,你就会知道这一点都不他妈好笑。——这是那位女军官梅弗儿?伊斯特的原话。当然,这句话是不可能和那张照片一起登在网站上的。
那张照片其实是孔真照的。十年前,孔真刚刚成为民族学研究的硕士生,对南美文化特别感兴趣,正好伊斯特正在南美维和,于是到了暑假,孔真买了机票直奔南美,准备给闺蜜一个惊喜。
孔真来到维和部队营地的时候正是清晨。按照地址找到钉着“m.伊斯特少尉”铭牌的门,她一边敲门,一边想象着闺蜜看到自己时的惊喜表情,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开门的居然是一名高大的金发男军官。他虽然只穿着睡裤,一副没睡醒的恹恹样子,可那张脸仍然英俊漂亮得让孔真足呆愣了半分钟——即便那时候孔真已和谢元亨订婚;即便那时候谢元亨尚是同司徒文晋齐名的上品型男。
而更让孔真不敢相信的,是此时屋里传来的一个慵懒的伦敦音,
“比尔,是哪个混蛋这么不解风情,大清早的就来扰人春梦?”
只见一双细白的手从后面搂住金发军官那长着六块腹肌的腰,一个穿着蕾丝吊带裙的黑发美人,从男人的胳膊底下探出头来。——说话的,正是孔真那许久没见的闺蜜伊斯特。
乍见到对方,伊斯特那双烟水晶色的眼睛,和孔真那双亮栗色的眼睛,都瞪得眼珠子快要掉出来。
“阿真,这是威廉?罗斯托;比尔,这是孔真。”伊斯特终是摸摸鼻子,干巴巴地道。
孔真仍然处于呆愣状态。
倒是罗斯托大方伸手,“原来是孔小姐,幸会幸会。梅弗儿经常提起你。”接着低头看了看自己衣冠不整的样子,赧然加了句抱歉。
孔真呆呆伸出手,给罗斯托握了握。罗斯托回身去找件t恤套上,而伊斯特将她让进自己凌乱的房间。孔真坐在沙发上,大脑仍然无法处理这突如其来的猛料。
孔真在伊斯特的驻地呆了十天。十天里,伊斯特和罗斯托两人带着她在驻地四周的风景名胜玩了个遍,但孔真所希望做的民族调查,和两人提了两次,不论是一向对孔真有求必应的伊斯特,还是温和有礼的罗斯托,却都没接口。孔真开始时还不高兴,直到有一日搭伊斯特的直升机飞跃当地闹市区,亲眼目睹了一起惨烈的自杀式爆炸之后,孔真这才明白,当地的状况,和她在纽约新闻里看到的和谐景象,完全是天堂与地狱的区别。
被困在了军营的孔真,同罗斯托抬头不见低头见,整天郁闷到死。
威廉?罗斯托的工作虽然是领着一群兵痞打游击,可这家伙却能把野战军服穿得像燕尾服一样优雅。尽管孔真从一开始就决定讨厌他,但是除了第一次见面时,罗斯托因为刚从伊斯特的温柔乡里爬出来而没穿上衣之外,这个毕业于剑桥大学古典文学系的温雅金发军官,却实在是让存心找茬的孔真死活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但孔真还是决定讨厌他,原因只有一个,因为他不是司徒文晋,而伊斯特和司徒文晋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从十七岁相恋开始,伊斯特和司徒文晋两人就如橡皮糖一般日日黏糊在一起。可从西点毕业之后,一人登上星舰,一人远走西非,两人莫名其妙就分了手。对此,两个当事人都不愿多谈。听未婚夫谢元亨说司徒文晋两年多来失魂落魄,因此孔真觉得这一定是伊斯特受不了异地恋,而整出了什么折磨司徒文晋的幺蛾子。这次来南美看她,孔真也是有借机替这对恋人说和转圜的意思。可无论如何没想到,一直以来把司徒文晋放在心尖上的伊斯特,居然转身就恋上了他人。
而这个威廉?罗斯托,即便是偏颇如孔真,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是被他的温柔巨网网住,就算是多任性的女人,都逃脱不了乖乖爱上他这唯一活路。
更何况他对伊斯特那么好。
尽管司徒文晋对伊斯特也一向是宠着惯着,但两人毕竟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