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案子是否判离婚的依据华夏民法通则里面只是大而概之的规定,当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时候,可以判决离婚。
这自然不好操作,不过还有很多司法解释对比进行了补充,比如说双方两年以上没有共同生活,有重大过错譬如家暴,出轨,转移隐匿财产,或者一方触犯刑法坐牢了,都可以判决离婚。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在第一次一审中,很难会当场判离婚,除非就是有严重家暴导致一方轻伤以上,或者出轨证据确凿的,或者有其他重大到无法原谅的错误的,当然,男人如果没有性能力,也可以判离婚。
不过这样的话,被判离婚的男人无疑会觉得自己遭到极大羞辱,往往会用鲜血来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对于这个案子,让江宫平犯难的是,被告李玉龙的家暴行为并不严重,一巴掌抽在脸上留下个印子,如果这也被认定为家暴因而判定男方有重大过错判决离婚,一定会成为华夏司法界的笑柄和自己的污点的。
周娟的其他离婚理由并不充分,给江宫平这个法官的感觉更像是两个人文化水平的不同导致的沟通障碍,引发的猜疑,同样这在农村也不能作为判定离婚的依据。
而周娟在法庭上声泪俱下的控诉,给江宫平的感觉,似乎是周娟对于李玉龙收入减小的不满,毕竟李玉龙近年来父母那里用钱的地方也多,他有的时候会偷偷给父母塞钱,因此就对周娟娘家的给予变少了。
另外,李玉龙作为一个只知道埋头干苦活的农村男人,和大多数的农村男人一样,回家了不懂哄老婆,只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性质一来就要像个牲口一般求欢,这让接收过大城市中专教育,对爱情和婚姻生活有着浪漫遐想的周娟来说,李玉龙无疑不是她心目中的良配,她嫁给对方更多是因为李玉龙能挣钱,让对家人看的很重的周娟能勉强接受罢了。
甚至江宫平在庭审的时候,也用读心术和回溯的异能查看过周娟所想,发现她虽然没有肉身出轨,但是已经在微信上和几个甜言蜜语,有点文化的年轻男人或自己的同学,有着暧昧的语言往来,显然已经精神出轨了。
既然李玉龙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挣钱,对自己也开始疑神疑鬼粗暴起来,受到外界小鲜肉诱惑的周娟,自然不愿意再和这么一个粗鲁的农村汉子一起生活,甚至小孩子要不是因为孩子归谁,另一方要给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她都不想要。
因此这个案子事实上符合夫妻情感破裂的规定,但是证据不给力,而且李玉龙相当抵触,扬言要是判决离婚了,就要杀老婆一家,还有法官,这话说得让江宫平也有些顾忌,毕竟自己不怕,法庭的别的人可没那个系统庇护,挡不住彪悍有力的李玉龙的寻仇,他丈人一家更是如此。
因此江宫平对此案实施的是调解,在李玉龙明确表示就算调解也不离婚的意愿后,他把努力方向放在了周娟身上。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说,江宫平甚至在闭门调解的时候,告诉周娟一个司法实践的潜规则。
就是第一次提出离婚没有被判决准许后,半年以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这个时候一般法院都认定是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
于是周娟就同意了,按照调解撤诉处理。
江宫平知道这个女人没想着要和李玉龙过日子了他只是期待这段时间能够给李玉龙缓冲,让他调整心态接受事实。
因此他在结案后,还是给镇派出所,司法所和综治办发了司法建议书,要他们注重对此案的男方当事人的稳控。
毕竟襟溪县几乎年年都会因为婚姻家庭矛盾闹出人命案子,镇上有关部门对比也高度重视,很是盯了李玉龙一阵。对他做了不少思想工作。
李玉龙对来稳控调解的工作人员都是客客气气的保证,自己媳妇现在不闹了,自己过的很好,不会闹出什么过激事态的。
于是工作人员被他这平静的表情迷惑了,觉得他不会自暴自弃的,觉得江宫平是危言耸听,神经过敏了。
就连和江宫平关系还好的派出所的所长章泉,也认为江宫平是小心过头了,因此在正月十四那天,停止了对李玉龙的稳控措施。
没人知道,李玉龙在笑脸面对工作人员劝说的时候,内心正在屈辱和恼怒下,酝酿这一头择人而噬的恶魔!
因为周娟虽然撤诉了,可是一回家就和他分居了,不准李玉龙碰她,甚至拿出剪刀来威胁。
而且在调解的时候,李玉龙口头承诺,自己以后给父母兄弟钱的时候,要经过周娟的批准,周娟因此不准李玉龙在过年的时候给父母一些孝敬养老钱,想着这些钱省下来了,半年后再离婚的时候,还不是会平分给自己?
于是李玉龙的火气越来越大,而且周娟也越来越肆无忌惮,甚至走的时候当着李玉龙的面,在微信和电话里跟一些看上去就不是老实人的男人打情骂俏。
这样的火气积聚到了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周娟连陪着李玉龙去婆家过节团圆的表面文章都不愿意做了,径直回到自己娘家甚至还不准李玉龙跟着。
正如前面所说,李玉龙羞愧的给父母打电话说只有自己和儿子回来过节时,他父母失望的叹息声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玉龙觉得让自己生活黯淡无光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周娟,和她贪得无厌只知道吸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