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下来吧,我会把你知晓以及不知晓的所有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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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城展开无规律屠杀的第十五天,乞乞柯夫找到了我。
当时我兴致正高,差点把他当个倒霉鬼,一刀剁了。一个干瘦如柴的老头子并不是让我大发慈悲的理由。只是我看见了那只灰蓝色的、据说能窥得“过去”的眼珠,不由放下刀,产生了多让这老头子活几天的想法。
毕竟,去杀狗东西艾略特是极为冒险的决定,多一个人,就能在临死前多拉一个垫背的。若是时运来临,能把垫背的推作替死鬼,可就更妙了。
这个想法让我心底传来沙哑的鬼笑。
我道:“你不是被教会的肉瘤吞下去了么,怎么还活着?”
乞乞柯夫轻描淡写地说:“我被吞下去时,当即命令饲养的虫子包裹住我的身体,才免除了体|液的腐蚀。”
“哦。”我漫不经心地说道,将砍刀用布包裹好,背在背后。
老头子瞄了一眼:“你的刀挺锋利。我还是第一次见你用这么锋利的刀。”
我呲牙笑道:“杀狗就该用快刀,免得他汪汪大叫。”
乞乞柯夫在旅店订了个房间,将餐饭端进屋子,我则从窗户跃了进去,扔出几枚金币让他去付账。
我咬着一只油汪汪的鸡腿,双腿翘在桌上,坚硬的靴跟和银光闪闪的马刺在橡木桌面敲出重响。老头子盯了我半晌,说:“原来如此,我还奇怪,为何只剩了你一人。”
噗。我将鸡骨头一吐,啪地吐到老头子脸上,朝他嘻嘻讥笑。
“奉劝你,死老头,别他妈总想着窥探我的过去。”我眯眼道,“再有一次,我就把你的大脑从头壳里掏出来捏爆。”
乞乞柯夫那张焦炭似的脸上多出一道油印子,瞥见我狞笑的脸,还是冷静地选择不惹恼我这个疯子,谨慎地坐到桌子另一边。
“那我们不提过去,单说一下未来吧。”他叼着烟斗,呼出一口烟,“关于艾略特,你打算怎么办?”
“那我先问问你。您说狗东西拥有那颗看得到‘未来’的眼睛。”我漫不经心地剔着牙缝,“‘未来’究竟指的是什么?打个比方,如果我们制定了一则计划,要取他的狗命。所谓的掌控‘未来’,是指他知道我们这个计划本身,还是他最终会死掉?”
乞乞柯夫目光变得深邃起来:“是后者,最终的结果。每个人的过去一成不变,但未来却千变万化,这也是我两颗眼睛的不同之处。对‘过去’的窥探大可以巨细无遗,但对‘未来’的窥探却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无法得到太多细节。”
“比如?”
“比如你的兀鹫城。”乞乞柯夫道,“在眼睛看来,应该是必然会灭亡的。然而艾略特不像一些蠢货,他会设计其它条件,加速这个结果的达成——就像女亡灵和内奸。至于北境土地的荒芜,还有导致粮食歉收的天灾,则是不可抗力的‘命运’。”
我似笑非笑地盯着老头子:“听起来,‘未来’那只眼睛能得到的信息量,或许还不如你现在这颗‘过去’的眼睛啊。”
乞乞柯夫被我眸中乍现的凶光激得悚然一惊!眨眼间,我提刀横在他的喉头,冷笑道:“别动,老头子。不想身首异处,就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老头在熠熠寒光下面色发青,强作镇定道:“你这是干什么,莱蒙?我们是一根线上的蚂蚱,你有什么问题,直接问我就好,何必用这种方式?”
“没什么,我当然知道我们同一阵营。”我嘻嘻笑道,“我只是想告诉你,别跟我耍花招,乞乞柯夫。就算你有那只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