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说话这才回过神。
“叶晨人不错。”
“啊……嗯。必须的。”
“你比人家差远了。”
李默然目光偏了偏,看向不远处正在排队的叶晨——他总是能在一堆人里面最先看见他。对于自己比叶晨差的这一点,李默然的确是无法反驳,毕竟现在这个流行小鲜肉的年代,他这种身未老心先衰的大叔型汉子已经不时兴了。可能就算有足以反驳的观点,他也不会费时间与口舌去和叶昧争论。他只想安静的休息休息,等手脚不抖不软了再陪叶晨去做那什么杀千刀的过山车。
叶昧似乎是洞悉了李默然的一切想法,长发顺由肩头披散而下,散着些微香气,空气中尤其甜腻熏人。李默然觉得他很难受,大概是空腹感和虚弱感,也可能是着了凉。就像是在愈发粘稠的焦糖里面翻滚挣扎而后溺毙一样。
叶昧就是那个熬焦糖的人。她精心描绘的脸尤其好看,侧面凭空多出几分自傲和怜悯:“李默然,你觉着自己凭什么配得上叶晨。”
这不是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李默然迷迷糊糊的想——这是喜欢与不喜欢的问题。他在这香味中挣扎着,努力使自己保持冷泉般的清醒意识,难受劲儿却一直折磨着他:“这不是配不配得上……是喜不喜欢的问题。我喜欢他。”
“那他喜欢你吗?”
李默然抿唇半晌,目光不确定的再次投降排队中的叶晨,对方向前了一段距离,但他还是能很轻易的找到他。二人之间安静了片刻,游乐园内仍旧有各种喧闹传来,李默然终于还是开了口:“大抵吧。”
叶昧嗤笑一声。她侧目瞥向李默然,语气莫名的有几分像他:“看吧,你也不确定。就算你们互相喜欢,那也只是‘喜欢’而已。不是爱。”
“爱也没什么。”
李默然弓起脊背,深深低下头,骨节分明的手指插入黑色碎发中,指缝间翘出几缕。他说话的声音很闷,且时断时续,但语气始终没什么变化:
“物极必反……有些过于重要的东西,被普及之后反而成了一种可以利用的形式。比如对着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说我爱你、讨他欢心,即便彼此心知肚明这是假话;或者和自己不熟悉的人结婚。对我来说,喜欢比爱要真实。”
爱说过太多次,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始终悬在头顶的一颗糖。他想象着那甜味,偶尔踮脚伸舌能够舔到一点,却尝不出什么味道。相较之下,喜欢则是被他一直捧在手中的青梅。
叶晨排着队的身影又前进一点,他冲李默然和叶昧招招手。李默然听到他遥遥传来的呼唤声,不真切得像是幻觉。他站起身冲着叶晨走去,感觉先前坐了五遍摩天轮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叶昧跟在他身后,似乎发出一声冷笑,又像是感慨:“我觉得咱们俩挺像的。”
“是啊。都特不要脸。”
李默然随口应了一句,站在叶晨身旁和他一起排队。
上过山车之前李默然总觉得紧张,最后上了车检查好安全措施干脆就闭着眼睛什么也不想,省着坐过山车时被自己给紧张死。叶晨不在他身边,叶昧也不在他身边;他旁边坐着的是一个陌生人。过山车开始急速下滑或者是三百六十度翻滚时,前后此起彼伏的传来各种尖叫,而他身侧的那个陌生人也在尖叫。他不喊,喊了也怕。他只是闭紧眼睛低着头尽可能的蜷起身子,等到一切结束之后用解开安全带的时间缓过神来。
叶昧的高跟鞋在某个三百六十度翻转时被甩丢了一只。李默然去找游乐园的员工帮忙找,期间三人就一起聊着天,像是高中刚毕业的小年轻。
实际上叶昧今年已经二十五了。比李默然还大一岁呢。
高跟鞋找回来时已是下午两点四十多分。三个人又在叶晨的提议下,风风火火地杀向了鬼屋——其实是两个人风风火火地拖着半死不活的李默然,杀向了鬼屋。
李默然一想到要全程步行走到鬼屋终点,就感觉自己浑身难受。他伸出双手用力抹了把脸,花了几分钟静下心来,紧紧抓好了叶晨和叶昧的手,淡然点头:“走吧。”
说着就用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气场迈出步伐。
鬼屋里面很黑,如果不是为了营造恐怖氛围的暗绿色与血红色灯光,李默然几乎看不清脚下的路。甚至连身边的人也看不清。他们进鬼屋之后就碰上了一个僵尸,一蹦一跳的,叶晨大叫一声撒腿就跑,叶昧慌慌张张扔开李默然的手也跑开了。李默然那一瞬间其实也想尖叫也想跑,但他被吓大劲儿了叫不出声,感觉嗓子发紧。几秒钟的时间被延长了几十分钟那样长,终于他找回了身体的控制权,然后木着脸抬腿离开。
没事没事都是假的伤不到自己不会有鬼坚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爷爷思想子不语怪力乱神何况老子比鬼还吓人。
李默然这么内心语无伦次的安抚着自己,一边小心翼翼地前行,表面上看起来就跟老爷爷逛公园儿似的。终于快到出口了,他稍稍放宽心,身后肩膀却突然感觉被谁拍了下。寒气噌地窜了上来,李默然感觉自己头发都要立起来了,一回头才发现是叶昧。
“你他/妈比鬼都吓人。”
叶昧冲他笑笑。她身后的黑暗里现出一个人影,熟悉得很。是叶晨。
这俩人走散之后竟然又碰到一起了,到底一个人走完大半路程的也只有李默然一个。
“你说我这是造的